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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积金最低首付提至30% 最高额度降至55万

2017-01-23 来源:莆田公积金中心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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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春节长假即将到来,莆田楼市传来重磅消息!1月23日傍晚,据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消息,2017年2月1日起,莆田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提至30%,夫妻双方都有缴纳额度从65万元调整到5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纳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5万元调整到45万元。

  市区组合贷 百万房产需多支付近10万首付款

  本次公积金政策的突来袭来,让不少之前已经网签备案但正在申请公积金的购房者寝食难安。市民林女士表示,她于2016年国庆前以近百万的总价购买玉湖某楼盘的房子,虽然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但是组合贷还在申请,公积金相关材料还没递上去,本次公积金新政规定最低首付从两成上升到三成,有可能让她要多付出将近10万的首付款。目前莆田市区大部分楼盘单价都在万元线上,随便一套100㎡以上的房子总价超过百万,组合贷成为普遍现象。

  笔者在向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后得知,因为本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临近春节假期,为了避免市场出现恐慌,目前莆田公积金中心已经停止收件,具体要等年后正常上班后具体执行细则出台才能得知。另外,公积金贷款一般以具体收件时间为准,和房管局备案并没有多大联系,如果是已经备案但是公积金材料还没递上去的,2月1日后确定要按照首付最低比例三成执行,这也意味着不少购房者这个春节需要再去凑款,以填补上升的首付款。

  在2015年3月20日,为了改变楼市低迷状态,福建出台“闽七条”救市政策,公积金最低首付由三成降低到两成,随后,莆田住房公积金落实“首付将至20%”新规。在较早之前,莆田出台公积金新政,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缴纳额度从55万元调整到6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纳最高额度从45万提升到55万。2016年莆田楼市销售一片火热,在放宽两年之后,莆田公积金政策开始有所收缩。

  莆田公积金个贷率达120% 之前已传出收紧信号

  公积金贷款作为买房过程中常见的放贷方式,因为利息较低一直备受莆田购房者欢迎。不过,莆田公积金个贷率一直超载确实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2015年8月份,莆田公积金中心与建行莆田分行签订融资协议,由中心向建行莆田分行融资5亿元,融资期限3年。2016年,莆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120%,已经严重超标准警示线,住建部就曾于年底莅临莆田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公转商贴息贷款、购房者签诚信承诺书开发商被“连坐”,此前的诸多政策都在传递着莆田公积金收紧信号,只是此次公积金新政首付比例由两成调整到三成,杀伤力和关注度较之前都比较大。

  近年来由于成交量上涨,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公积金额度紧张、放款缓慢的状况,也都出台了公转商贴息、提高首付等措施来缓解这一局面。对于购房者关注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否也会随之调整,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此次2月1日莆田房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并没有变化,最低还是可以申请到两成首付。不过,政策仍然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莆田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在今年是否会收缩,还有待观察。2017年莆田楼市走势依然良好,主城区供货不足,需求量十分旺盛,土地价格上涨,量稳价升的趋势比较明显,不排除相关部门泼冷水出台相关信贷收缩政策的可能。

  以下为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文内容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16年12月住建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和省住建厅多次约谈我市公积金中心及莆田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号精神,针对我市公积金中心个贷使用率居高不下,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兼顾满足广大职工购房需求和我市房地产去库存,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莆房金委〔2017〕2号)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微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向第三次及第三次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测算方法。

  (一)我市职工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5万元调整到5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5万元调整到45万元。

  (二)测算方法: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我市管委会规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保底政策,即整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值低于保底贷款额度的,在还款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可按保底额度申请贷款,保底贷款额度为15万元。同时借款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工资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没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工资收入可以按单位开具的证明认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三、当借款人(含配偶)任何一方个人征信出现不良时,该借款人(含配偶)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凡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累计6期未按时还款(含信用卡),或在省住建厅文件规定年限内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认定为征信不良。〕

  四、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如与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标准不一致时,则以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标准为准。)

  本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负责宣传解释。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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