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房视点

最新:2017年莆田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划片方案出炉

2017-06-15 来源:莆田教育局 用手机看

扫描二维码分享朋友圈

  莆田市2017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教育网”,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报名”栏目;或直接输入地址进行访问:并进行访问,点击公办中小学网上报名按键。

  二、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户籍和持有200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

  2.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后卓村原户籍居民适龄子女。

  (五)招生要求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到施教区内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三、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7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荔城区2017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及公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二、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2.具体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等,以下简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房产,但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以及2017年1月1日(含)后回迁的原镇海村民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优先参加电脑派位。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已在荔城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学一年以上的)。

  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的,且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的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中心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备注:务工地及暂住地均属麟峰小学、梅峰小学、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以上三所学校剩余学位摇号申请报名,不在以上三所学校片区内或符合摇号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

  (2)派位顺序:首先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是随迁子女、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

  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电脑派位落选者;

  ②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迁入学校片区内居委会(即镇海和拱辰街道但不包含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③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住在镇海街道、拱辰街道的随迁子女;

  ④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坐落在荔城区五个居委会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⑤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有效居住证明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的随迁子女。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⑤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以居住证、社保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相应学校审核认定汇总,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①小学部分

  属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一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一实验小学,其次是南郊小学等。

  属英龙、梅峰、长寿、拱辰中心小学及其隶属小学片区居委会内(属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的除外)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拱辰中心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其次是拱辰中心分校;第三是畅林小学及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三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三实验小学;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等(注:以上参加电脑派位落选对象无需重新认定资格)。

  ②初中部分(七年级)

  参加中山中学电脑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第九中学就学,属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莆田第九中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九中;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乡镇中学。

  3.参加派位及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和就学满一年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证明和水电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电脑派位及统筹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入学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政策性入学

  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的,照顾招生的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名单,由区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请于7月16日7月21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给予安排入学,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五、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二是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的(下同),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可参加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入学。

  六、试行莆田九中小升初对口直升政策

  1.报名对象:

  西洙中心小学、荔浦小学、长丰小学、南郊小学、畅林小学、七步小学、濠浦小学、莘郊小学、新溪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情况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

  (一)麟峰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英龙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二)梅峰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梅峰、长寿、文献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先参加派位,派位落选的按统筹安排。

  (三)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

  1.招收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新福厦路,从下店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为界(从胜利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帝源首座),

  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北——以下店路为界(从胜利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胜利街与东圳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宏利花园、帝源首座、红星美凯龙、三信秀水华庭、荣华新苑、华港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LNG中海国际、荔能华景城、南郊濠浦安置房(原濠浦村民拆迁安置在南郊村的)、立丰左岸蓝湾、欧氏臻城、馨宜皇庭骏景、荔园小区、兴业华庭、天通泰、万宇浅水湾陶源、东方银座等。

  (四)拱辰中心小学

  1.招收拱辰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中大道为界(新福厦路,从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从胜利北街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胜利北街与东岩路交叉路口)、沿九五医院旁东岩路到八二一中街为界(从九五医院旁东岩路沿宝隆灯饰到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

  南——以东园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中大道交叉路口);

  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东岩山小区、凤达雅苑、浅水湾荔苑、宝胜豪庭、护城河五期、宝胜花园、宝胜购物中心、宝胜幸福小区、宝胜宝兴商住楼、宝胜富贵苑、三紫花园、万通小希尔顿、万通花园、欧氏雅筑、正荣荔园华府、新威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龙腾东方、新日财富广场、荔东佳苑、巨岸美荔中心、海峡商务中心、凯天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B地块、中暨•艾力艾国际中心A地块等。

  (五)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1.招收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从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西—以八二一中街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南—以天妃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北—以文献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汉庭花园A、B区,汉庭花园小区,阔口安置小区,阔口申购房,阔口安置房,谊来印象,正鼎早城,正鼎东街口、东梅小区、梅亭小区、华港财富港湾、建德天城(仅限文献东路南面区域)等。

  (六)拱辰中心小学分校

  1.招收拱辰居委会及畅林居委会村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八二一北街为界(从荔涵大道与八二一北街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西—以东圳西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街交叉路口到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

  南—以胜利北街(从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到下店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下店路为界(从胜利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北—以城涵大道,学园北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街交叉路口到城涵大道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锦峰龙园、立丰公馆、凤达辉煌商住楼、西庚改造片区、名成佳园、安泰花园、西庚安置小区、荔隆幸福苑等。

  (七)南郊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

  主要楼盘有:泰盛综合体、荔园小区C区安置房、凯天金苑、保利香槟国际、南郊二期安置房等。

  (八)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

  1.招收新溪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木兰溪为界,

  西—以荔园东大道为界(新福厦路),

  南—以木兰溪为界,

  北—以城笏路为界。

  ②主要楼盘有:正荣财富中心等。

  (九)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1.招收张镇村、陡门傅墩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迎宾大道为界(荔港大道),

  西—以望湖路为界,

  南—以滨溪路为界(沿木兰溪北岸),

  北—以玉湖路为界。

  ②楼盘主要有:万科新城等。

  (十)新溪小学

  招收新溪、步云、古山、埭里村的适龄儿童。

  (十一)畅林小学

  招收畅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2017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各所学校(不包含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参加统筹安排。

  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片区

  (一)中山中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原村民子女。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该片区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安排在莆田第九中学就学。

  (二)莆田第九中学

  1.莆田九中初中部试行部分小学直升初中政策,招收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

  2. 招收户籍在拱辰办所辖居委会和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新溪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及区招生办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八、工作联系电话

  招生举报电话:2330310

  初教股2392771

  中教股2296461

  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2294239

  城厢区2017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及公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15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统一报名。

  二、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一)小学招生片区

  1.区第一实验小学:万辉社区及龙桥街道泗华村、洋西村。

  2.区第二实验小学:霞林街道棠坡社区、肖厝村。

  3.逸夫实验小学:龙桥街道北磨、下磨社区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4.兴安小学:龙桥街道兴安(含梅山)社区。

  5.太平小学:龙桥街道太平、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社区。

  6.延寿小学:龙桥街道延寿村、雅颂居小区。

  7.南门学校: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

  8.中特小学:凤凰山街道南园社区及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

  9.筱塘小学: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

  10.沟头小学:霞林街道沟头、莆糖社区。

  11.霞林学校:广化寺周边凤凰山街道新塘社区新南小区,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小区以及霞林街道霞林社区、屿上村。

  12.下黄小学:霞林街道下黄、顶墩村。

  13.坂头小学:霞林街道坂头村。

  14.木兰小学:霞林街道木兰村。

  15.铁岭教学点:霞林街道铁岭村。

  (二)初中招生片区

  1.莆田三中:(1)招收区第一实验小学、延寿小学、兴安小学等3所小学毕业生;(2)龙桥街道龙桥、兴安(含梅山)、万辉社区和泗华、延寿、洋西村。

  2.文献中学: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及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社区和朱坑、白洋、林桥村,户籍在北磨、下磨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适龄子女。

  3.南门学校:(1)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及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肖厝、顶墩、下黄村;(2)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4.霞林学校:霞林街道霞林社区,木兰、坂头、屿上、铁岭村以及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莆田西片区。

  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首先满足片区内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落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各学校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四、本区户籍就近划片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含),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户籍在南门学校片区内的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肖厝、顶墩、下黄村小学毕业生和筱塘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二)报名材料

  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二是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的(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参加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六、电脑派位入学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公办学校片区内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持有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足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电脑派位。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籍在城厢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未拥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已在城厢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学一年以上的)。

  3.持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的。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持2016年12月31日(含)以前办理的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明。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实际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二)报名材料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口簿、居住证明(水、电费缴费发票等)和就学满一年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随迁子女。原籍户口本、居住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提供的材料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参加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须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派位顺序: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和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的,其次是随迁子女,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同时符合摇号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内的统筹安排入学。

  七、统筹安排入学对象报名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就学对象(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

  2.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

  房产坐落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3.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

  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并实际务工、或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二)报名材料

  1.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原籍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水、电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原籍户口本和居住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统筹安排由区教育局根据统筹安排对象暂住地、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依据上述统筹安排对象(1)→(2)→(3)顺序进行安排就学,其中,初中统筹安排中“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就学对象”和“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安排莆田三中就学,其他统筹安排对象全部安排华林学校就学,当华林学校无法全部接收,安排西许中学,对于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以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明,居住证(仙游及莆田市外户籍),企业社保,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3、报名提供的材料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八、对口直升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兴安小学、区第一实验小学和延寿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九、照顾招生对象报名方法

  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的,照顾招生的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名单,由区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请于7月16日7月21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给予安排入学,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十、其它事项

  1.兴安小学正在筹建,在建成投入使用前该小学招收的学生暂时寄托逸夫实验小学就读,学校建成后即移回本部就读。

  2.原在城厢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十一、招生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须按本方案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统一进行,不得提前招生。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并通过教育信息网平台、校务公开栏、分发宣传单和张贴通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信息。

  2.各相关学校要规范学籍建档工作,招生结束后,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个人分散办理。9月30日前,各学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3.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城厢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服务咨询电话:0594-2694621。

  城厢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举报电话:0594-2693822。

莆房声明:莆房视点栏目所有文字均为莆房网原创内容,版权均属莆房网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买房投资建议。
论坛互动 优惠登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