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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秀屿征用3亩土地建房不发补偿款?

2009-05-26 来源:湄洲日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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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用3亩土地建房不发补偿款? 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督办后发现村民反映的问题失实

  近日,秀屿区东庄镇部分村民反映,东庄镇政府于2007年征用该镇西温村第4、第5村民小组3亩多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建房但不给予补偿。

  市效能投诉中心将该件转秀屿区效能办调查核实。秀屿区城港大道为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经查,2007年初,我市为完成该项目,在城港大道所经过的东庄镇西温路段拆迁部分民房,涉及拆迁户34户,其中15户已按货币予以补偿,其余19户拆迁户应安置的面积为3089平方米。根据市规划部门的选址和大部分拆迁群众的意见,经城港大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城港大道建设业主)研究并报市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将西温路段拆迂安置区规划在西温村湖下自然村和其兰自然村,共使用土地面积8.523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旱地)1.146亩。规划的地块用于安置城港大道东庄镇西温路段的19户拆迁户,而并非投诉人所称的用于开发商品房。

  2007年1月,东庄镇政府在西温村其兰自然村召开该村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村民代表们都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但要求征地补偿款要足额发放到位。同年2月,城港大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秀屿国土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对该安置区的土地进行丈量,后将丈量面积、补偿标准、金额等进行造册,并公示。

  公示期满后,2008年4月,秀屿国土资源分局将西温村湖下自然村涉及的12户3.855亩旱地的10.023万元补偿款(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扣除该村提留其中5%为集体公益金后.余下的9.5万元补偿款直接以存折方式发放到户。目前已发放到位9户,还有3户村民由于常年不在家,西温村委会通过电话与他们沟通,这3户村民同意回家后再领取。还有农村道路O.8625亩及建设用地1.1477亩尚未征用。投诉人反映东庄镇政府强行征用土地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安置区使用地块涉及西温村其兰自然村的2.6578亩旱地是属于该村第4、第5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流动地,经西温村委会与其兰自然村第4、第5村民小组同意,2008年1月,秀屿国土资源分局把该笔补偿款69103元汇人西温村委会账户.由西温村委会组织第4、第5村民小组进行小组内补偿款分配。虽经多次协调,但因第4与第5村民小组分配方案未能达成一致,致使村民的补偿款尚未领取。

  目前秀屿区城港大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正在进一步催促东庄镇政府及西温村委会抓紧做好个别村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将补偿款公平公正地分配给相关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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