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莆田:我市土地出让新规 拿地首付不低于50%

2010-04-13 来源:莆田晚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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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
 
  根据部署,相关部门将对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租赁合同进行清理,采取限期补交等方式严格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对合同约定分期缴款的,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缴纳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除外;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同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将与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制衔接,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土地出让支出预算相衔接,确保是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礼会保障支出,严格按规定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据悉,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92153万元,增长168.1%。其中:市、区土地基金(出让金)收入373800万元,增长175.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91958万元,增长73.8%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出让金)支出373800万元(包括补助区级支出),增长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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