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莆田城北一幅酒店及商业用地(五星级)将于10月26日挂牌出让
2011-10-11
来源: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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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莆田投招标中心了解,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11〕222号文批准,我局决定对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延寿村和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的PS挂-2011-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47576.97平方米,宗地编号:PS挂-2011-24号(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其中地块一面积50258.45平方米,地块二面积53058.77平方米,地块三面积44259.75平方米。规划用途地块一为:酒店及配套设施(五星级及以上)用地,地块二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地块三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酒店、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算。
该地块中:地块一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11]185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40%;2、容积率≤2.0;3、绿地率≥25%。地块二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11]186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30%;2、容积率≤2.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000m2);3、绿地率≥30%。地块三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11]187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30%;2、容积率≤2.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3500m2);3、绿地率≥30%。地块一、二、三有关出让前置条件分别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城[2011]147号、莆建房[2011]127号、126号”文件实施。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电杆在交地前迁移完毕,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该地块挂牌出让中,竞买人或其股东或其所属集团之关联公司须具备在国内外持有、建设、经营、管理国际性知名连锁品牌酒店及高档物业的经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品牌酒店类别上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以及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不动产管理和/或商品房建造服务中国注册商标;
2、在国内有建设、持有及管理国际性知名连锁品牌酒店(包括度假式酒店)及相关房地产物业项目不少于20年的经验。报名时需提交该酒店国际品牌持有人出具的管理酒店的同意函或协议书;
3、在国内投资开发各类房地产项目及对已开发项目进行物业管理累计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索取挂牌出让资料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26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到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7号楼四层)索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挂牌时间自2011年10月18至2011年10月28日下午4:0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以及加价幅度待莆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底价领导小组确定后,在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六、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PS挂-2011-24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10月26日(包括当日)之前将以上竞买保证金汇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必须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联系地址: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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