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预告:PS拍-2012-13号秀屿区东庄地块出让

2013-03-06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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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12〕250号文)批准,我局决定对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的PS拍-2012-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PS拍-2012-13号地块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50626.22平方米,其中展览、展示厅(地块一)用地面积29129.04平方米,商务酒店(地块二)用地面积21748.79平方米,总部办公(地块三)用地面积24920.8平方米,商住(地块四)用地面积74827.59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医疗健康产业园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展览、展示厅、酒店、办公、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规划局莆规秀[2012]19号、27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展览、展示厅地块指标(地块一):用地面积29140平方米,①建筑密度31.5%,②容积率1.10,③绿地率32%;商务酒店地块指标(地块二):用地面积21735平方米,①建筑密度32.8%,②容积率2.53,③绿地率33%;总部办公地块指标(地块三)用地面积24992平方米,①建筑密度36.9%,②容积率2.91,③绿地率33%;商住地块指标(地块四)建筑基底面积为16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456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04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03517平方米),①建筑密度22.0%,②容积率1.40,③绿地率34%。宗地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受让人竞得该项目用地后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18个月内完成展览、展示厅项目建设,3年内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竞买人必须是国内医疗投资公司,在国内省会城市有10家以上连锁机构。

  三、索取挂牌出让资料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4月7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到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7号楼四层)索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挂牌时间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9日下午4:0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以及加价幅度待莆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底价领导小组确定后,在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六、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PS拍-2012-13号地块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竞买申请人须于2013年4月7日18时之前将以上竞买保证金汇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必须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第一个报价的,须以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加价幅度进行报价)。

  2、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ptgt.gov.cn/(莆田市国土资源网)

  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ptztb.gov.cn(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联系地址: 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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