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快讯:PS拍-2015-02号涵江国际商贸城片区地块流拍

2015-05-08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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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房网讯:2015年5月8日上午10时,PS拍-2015-02号涵江国际商贸城片区地块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拍卖。最终由于无人竞拍,该地块拍卖取消。

  标的:PS拍-2015-02号地块位于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56088.48平方米,该地块分为地块A、地块B、地块C,其中:地块A面积24213平方米,划拨用于安置房建设用地18498.6平方米,出让面积5714.4平方米;地块B面积103081.31平方米;地块C面积28794.17平方米,划拨用于安置房建设用地4838.04平方米,出让面积23956.13平方米。

  PS拍-2015-02号地块将地块A、C中的用地面积23336.64平方米划拨给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房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迁户提供安置房,安置后剩余的安置房由政府收回公开处置;将地块A、C扣除划拨安置房用地后剩余的土地及地块B,合计用地面积132751.84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

  PS拍-2015-02号宗地土地用途:地块A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地块B为住宅、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办公)、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旅馆);地块C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办公)、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旅馆)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5] 11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地块A:1、主要规划指标详见“莆规编[2015] 11号”文附件2;4、主要出入口:福厦路。(二)地块B:1、建筑密度≤32%;2、容积率≥1.0且≤1.0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5000㎡,商务办公建筑面积≤40000㎡,旅馆建筑面积≥18000㎡且≤23000㎡);3、绿地率≥30%;4、主要出入口:A地块南侧规划道路、C地块南北两侧的规划道路。(三)地块C:1、建筑密度≤30%;2、容积率≥1.5且≤3.4(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17600㎡);其中1#楼地上部分要求详见“莆规编[2015] 11号”文附件3;3、绿地率≥30%;4、主要出入口:涵港大道。

  本地块涉及代建的安置房用地面积23336.64平方米由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土地竞得人一并代建,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安置房代建协议书》,该协议书具体见该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5-02号地块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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