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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8年莆田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划片方案公布

2018-06-11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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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要求,结合我市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秋季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原则;

  3.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1年9月1日(含)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公办学校招生要求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按照《莆田市2018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统一进行,不得提前招生。

  2.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首先满足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3.参加电脑派位对象:

  (1)户籍在施教区内未能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电脑派位。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少年儿童: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下同)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2019年起,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交纳的社保满一年。

  参加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学位空余实行递补入学政策。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参加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

  (1)电脑派位落选的少年儿童。

  (2)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5.试行部分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应直升公办初中政策。凡列入直升学校的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对应初中校报名。

  6.市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2)实施。

  7.荔城区教育局、城厢区教育局辖区内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分别按照《荔城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3)和《城厢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4)实施。

  8.报名方式:2018年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试行网上报名。所有要在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段入学的学生都需登录莆田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现场有关资料审核的程序进行(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5)。2019年起,我市将逐步推进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按积分高低排位入学。

  9.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相关招生方案,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免试入学,严格执行招生照顾政策,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本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10.2019年起,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个人(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户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四、民办学校招生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小学、初中在2018年7月4日至7月30日内按计划完成招生。莆田中心城区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莆田砺青中学、城厢区砺成中学4所中心城区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在“莆田教育局”网站统一报名,统一时间进行招生。具体见《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民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附件6)及各校网站公布的招生方案。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各自参加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已缴费确认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预留学位。

  五、照顾招生对象

  以下对象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招生的名单由所在单位于6月25日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及市直学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六、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七、其它县区(管委会)招生方案制定

  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和北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及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制定,并在各县区(管委会)教育网上公布。

  八、规范学籍建档

  招生结束后,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杜绝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学生原学籍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滞留符合条件到其他县区(管委会)初中学校就读学生的学籍档案。9月30日前,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必须负责完成本单位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的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九、市直学校及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招生服务电话


  附件:

  1.莆田市2018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3.荔城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4.城厢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5.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6.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民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莆田市2018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

  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组织适龄少年儿童招生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一: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报名方式二: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秋季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

  二、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0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1.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及房产证明均在龙桥社区的原龙桥村居民的适龄子女。

  2. 2015年6月30日(含)前户籍及房产证明均在龙桥社区居民的适龄子女。

  3.户籍在龙桥社区和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含)龙桥社区房产证明,且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入户在龙桥社区的适龄儿童(须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由城厢区教育局安排在城厢区兴安小学就读。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原户籍世代老居民适龄子女。

  2.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且位于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荔园北路与8710部队连线以南范围内,新建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可志愿报名参加剩余学位电脑派位。

  3.电脑派位落选者,可参加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

  (五)招生要求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按通知到施教区内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三、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8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附件3:

  荔城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及公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二、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2019年起,今后户籍在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2.具体条件:

  (1) 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同一地址的户籍及该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019年起,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个人(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户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参加学校片区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房产,但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以及2018年1月1日(含)后回迁的原镇海村民的适龄少年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的,且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明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的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中心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社会保险补缴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或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实体店面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非实体店面实际经商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经营者在本店、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

  备注:务工地及暂住地均属麟峰小学、梅峰小学、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以上三所学校剩余学位摇号申请报名,不在以上三所学校片区内或符合摇号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

  (2)派位顺序: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是随迁子女、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

  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电脑派位落选者;

  ②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迁入学校片区内居委会(即镇海和拱辰街道但不包含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不含五个居委会),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④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住在镇海街道、拱辰街道的随迁子女;

  ⑤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坐落在荔城区五个居委会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⑥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有效居住证明(指暂住证明、居住证)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在中心城区实体店面实际经商,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或在中心城区非实体店面实际经商的,经营者在本店、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随迁子女。

  注:居住在英龙、梅峰、长寿、拱辰居委会辖区内,符合统筹条件的,由拱辰中心小学负责材料审核,并统筹安排;居住在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符合统筹条件的,由区第三实验小学负责材料审核,并统筹安排。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⑤、⑥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以居住证、社保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相应学校审核认定汇总,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①小学部分

  属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一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一实验小学,其次是南郊小学等。

  属英龙、梅峰、长寿、拱辰中心小学及其隶属小学片区居委会内(属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的除外)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拱辰中心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其次是拱辰中心分校;第三是畅林小学及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三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三实验小学;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等(注:以上参加电脑派位落选对象无需重新认定资格)。

  属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二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二实验小学;其次是后卓小学;第三是洞湖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四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四实验小学;其次是西洙中心小学;第三是长丰小学等。

  ②初中部分(七年级)

  参加中山中学电脑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第九中学就学,属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莆田第九中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九中;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中学。

  3.参加派位及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证明和水电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电脑派位及统筹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入学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政策性入学

  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的,照顾招生的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名单,由区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请于7月16日-7月23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给予安排入学,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五、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子女学历的证件(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六、试行莆田九中小升初对口直升政策

  1.报名对象:西洙中心小学、荔浦小学、长丰小学、南郊小学、畅林小学、七步小学、濠浦小学、莘郊小学、新溪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情况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

  (一)麟峰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英龙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二)梅峰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梅峰、长寿、文献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先参加派位,派位落选的按统筹安排。

  (三)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

  1.招收新溪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木兰溪为界,

  西—以荔园东大道为界(新福厦路),

  南—以木兰溪为界,

  北—以城笏路为界。

  ②主要楼盘有:正荣财富中心等。

  (四)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

  1.招收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019年起,今后户籍在该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新福厦路,从下店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帝源首座),

  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北——以下店路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胜利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宏利花园、帝源首座、红星美凯龙、三信秀水华庭、荣华新苑、华港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LNG中海国际、荔能华景城、南郊濠浦安置房(原濠浦村民拆迁安置在南郊村的)、立丰左岸蓝湾、欧氏臻城、馨宜皇庭骏景、荔园小区、兴业华庭、天通泰、万宇浅水湾陶源、东方银座、溢华园等。

  (五)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溪白村的适龄儿童。

  楼盘主要有:云顶枫丹、荣华书苑、环球花园、九华幸福苑、三迪创富广场、正鼎SHNO1、地一大厦、博澳财富中心、世纪开元财富中心、禾三商务写字楼、正鼎小镇等。

  (六)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1.招收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从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西—以八二一中街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南—以天妃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北—以文献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汉庭花园A、B区,汉庭花园小区,阔口安置小区,阔口申购房,阔口安置房,谊来印象,正鼎早城,正鼎东街口、东梅小区、梅亭小区、华港财富港湾、建德天城(仅限文献东路南面区域)等。

  (七)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1.招收在张镇、陡门傅墩自然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迎宾大道为界(荔港大道),

  西—以望湖路为界,

  南—以滨溪路为界(沿木兰溪北岸),

  北—以玉湖路为界。

  ②楼盘主要有:万科新城等。

  补充说明:鉴于万科城目前仅有一所小学,该片区招生范围外的楼盘,今年暂列入第四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待其他配套学校建设到位后,按原规划学校进行招生。

  (八)拱辰中心小学:

  1.招收拱辰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中大道为界(新福厦路,从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路(从胜利北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胜利北路与东岩路交叉路口)、沿九五医院旁东岩路到八二一中街为界(从九五医院旁东岩路沿宝隆灯饰到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

  南——以东园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中大道交叉路口);

  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东岩山小区、凤达雅苑、浅水湾荔苑、宝胜豪庭、护城河五期、宝胜花园、宝胜购物中心、宝胜幸福小区、宝胜宝兴商住楼、宝胜富贵苑、三紫花园、万通小希尔顿、万通花园、欧氏雅筑、正荣荔园华府、新威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龙腾东方、新日财富广场、荔东佳苑、巨岸美荔中心、海峡商务中心、艾力艾国际中心B地块、中暨•艾力艾国际中心A地块等。

  (九)拱辰中心小学分校

  1.招收拱辰居委会及畅林居委会村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八二一北街为界(从荔涵大道与八二一北街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西—以东圳西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街交叉路口到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路交叉路口);

  南—以胜利北街(从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到下店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下店路为界(从胜利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北—以城涵大道,学园北街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街交叉路口到城涵大道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锦峰龙园、立丰公馆、凤达辉煌商住楼、西庚改造片区、名成佳园、安泰花园、西庚安置小区、荔隆幸福苑等。

  (十)南郊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

  主要楼盘有:泰盛综合体、荔园小区C区安置房、凯天金苑、保利香槟国际、南郊二期安置房等。

  (十一)畅林小学:招收畅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十二)新溪小学:招收新溪、步云、古山、埭里村的适龄儿童。

  注:2018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各校(不包含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参加统筹安排。

  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片区

  (一)中山中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原村民子女。对2018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该片区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安排在莆田九中学就学。

  (二)莆田第九中学

  1.莆田九中初中部试行部分小学直升初中政策,招收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户籍在拱辰办所辖居委会和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新溪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及区招生办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三)参加莆田二中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落选者,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后卓、溪白两村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及该片区随迁子女由荔城区教育局按照划片就近或统筹安排莆田第十五中学就读。

  八、工作联系电话

  招生举报电话:2330310

  初教股2392771中教股2296461

  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2294239

  荔城区教育局

  附件4:

  城厢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继续推行部分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原则。

  3.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下简称“电脑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以下简称“统筹安排”)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户籍在本区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龄为2011年9月1日(含)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户籍在本区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2018年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片区

  小学招生片区

  1.区第一实验小学:龙桥街道万辉社区、泗华村及洋西村。

  2.区第二实验小学:霞林街道棠坡社区、肖厝村。

  3.逸夫实验小学:龙桥街道北磨、下磨社区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4.兴安小学:龙桥街道兴安(含梅山)社区。

  5.太平小学:龙桥街道太平社区、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社区。

  6.延寿小学:龙桥街道延寿村、雅颂居小区。

  7.南门学校:(1)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2)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8.中特小学:凤凰山街道南园社区及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

  9.筱塘小学: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

  10.沟头小学:霞林街道沟头、莆糖社区。

  11.霞林学校: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小区以及霞林街道霞林社区、屿上村。

  12.下黄小学:霞林街道下黄、顶墩村。

  13.坂头小学:霞林街道坂头村。

  14.木兰小学:霞林街道木兰村。

  15.铁岭教学点:霞林街道铁岭村。

  初中招生片区

  1.莆田三中:(1)招收区第一实验小学、延寿小学毕业生;(2)龙桥街道龙桥、兴安(含梅山)、万辉社区和泗华、延寿、洋西村。

  2.文献中学: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及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社区和朱坑、白洋、林桥村,户籍在北磨、下磨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适龄子女。

  3.南门学校:(1)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及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肖厝、顶墩、下黄村;(2)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4.霞林学校:霞林街道霞林社区,木兰、坂头、屿上、铁岭村以及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莆田西片区。

  (二)招生对象

  1.划片入学对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须同一地址,下同)均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以及肖厝、顶墩、下黄村的七年级入学对象;户籍在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一年级入学对象,须提供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

  2.电脑派位入学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房产所在地的,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籍在城厢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随迁子女”)。一是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城厢区城区暂住地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对象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他对象提供租房合同,下同)满一年。二是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地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城厢区城区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补缴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或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城厢区城区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备注:暂住地与务工地或经商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内的,其随迁子女按统筹安排入学。

  3.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

  (1)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就学对象。

  (2)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

  房产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3)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

  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城厢区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满一年、或在城厢区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城厢区城区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4.对口直升对象

  区第一实验小学和延寿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报名材料

  1.划片入学和迁入时间不足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口簿、居住证明(水、电费缴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就学对象户籍应在其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一方的户口本上,下同)、居住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工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明和水电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工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对口直升对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招生报名时间、方式等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具体方式见附件《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户籍或暂住地相应片区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认证时间及要求:7月16日至7月23日。所有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儿童家长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对应材料到相应片区公办学校进行材料认证。

  3.办理入学注册时间:8月28日至29日

  4.城厢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首先满足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各学校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五)电脑派位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方法及要求

  1.电脑派位。一是参加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片内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须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学位空余实行递补入学政策。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二是电脑派位顺序: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和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的,其次是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2.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统筹安排由区教育局根据统筹安排对象户籍地、暂住地、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依据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就学对象、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序进行安排就学,对于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以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明,企业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仙游及莆田市外户籍)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其中,就读七年级的统筹安排对象中“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就学对象”和“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安排莆田三中就学,其它统筹安排对象全部安排华林学校就学,华林学校学位满后则就近安排到西许中学就学。

  四、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子女学历的证件(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照顾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照顾招生对象(1至6照顾招生对象以市教育局下发名单为准)于7月16日-7月23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城厢区纳税大户企业人才子女及其它政策照顾对象。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莆田市2018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七、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小学、初中在2018年7月4日至7月30日内按计划完成招生。城厢区砺成中学七年级招生试行在“莆田教育网”统一报名,统一时间进行招生。具体见砺成中学网站公布的招生方案。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各自参加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已缴费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预留学位。

  八、其它事项

  1.原在城厢区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2.广化寺佛教名胜区建设,原新塘南景、新梅小区及油画城片区(新南小区)内的被征迁户户主直系亲属,可按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区,选择拆迁区或安置区所属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学。但选择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在本方案公布的招生时限内作出,超过时限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新塘南景、新梅小区及油画城片区的拆迁户因房屋买卖及户口变更等,则不享受原划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按现户口划片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3.符合[2017]25、[2018]22号区长办公会议纪要规定的调整错误行政属性户籍地址的,可保留在原居委会就学政策。但发生房产出售、过户或户籍迁出等情况,原有相关待遇自动失效。

  4.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含)龙桥社区房产证明,且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入户在龙桥社区的适龄儿童(须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安排在城厢区兴安小学就读。

  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龙桥社区内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须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暂住在龙桥社区的随迁子女,由城厢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5.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参加莆田二中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落选者安排莆田三中就读,2018年1月1日(含)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上述三个村的适龄子女及随迁子女按本方案相关规定安排就读。

  6.2019年起,实体店面经营者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须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交纳的社保满一年。

  7. 2019年起,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个人(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户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参加学校片区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8.2019年起我市将逐渐推进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积分制入学。

  九、招生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全面公开招生信息,通过教育信息网平台、微信公众号、校务公开栏、分发宣传单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等有关招生信息。同时,要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准确掌握招生政策,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2.各相关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本方案中招生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规范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违规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3.各相关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收费的文件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4.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都应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5.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6.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学校要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个人分散办理。9月30日前,各学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十、城厢区招生办及城区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附件5:

  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生工作,2018年,我市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新生报名信息采集。今年就读莆田市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少年儿童都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工作,选择所在施教片区的学校报名,否则施教片区学校将无法收集到学生信息,学生无法参加就近入学、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入口

  1、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


  2、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

  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15日

  一、具体报名流程


  1.注册/登录:首次使用电脑网上入学报名需先点击莆田惠民宝并进行网上使用用户账号注册。注册方式是通过家长手机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进行登录。

  2.实名认证:手机注册成功后,家长还需登录 “莆田惠民宝”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在个人中心有标示身份证号“未认证”,点击进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下载E手签APP,下载后输入其家长本人姓名、家长本人身份证号码,按系统声音指示进行人脸审核认证,识别审核后可立刻完成高级认证,可实现惠民宝APP所有功能及在线办事业务,家长也可以到莆田数字办惠民宝窗口进行高级认证。

  注:如家长已进行过普通认证,要可先进行注销后,再进入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人脸识别认证后结果和去窗口认证一样。

  窗口认证地址:

  (1)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市政府对面)行政服务中心79号窗口

  (2)城厢区文献西路1249号莆田市信息中心大楼一楼莆田交通一卡通客服中心

  莆田市数字办网上实名认证服务咨询热线:0594-6706111 0594-6280006

  3.小学/初中招生报名:

  实名认证通过后,家长进行小学或初中招生报名。先在应用首页找到入口,根据提示的步骤逐步操作后提交填报,最后完成预报名信息。

  (1)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需要填报信息:入学报名的少年儿童姓名及身份证信息,房产信息等(拍照上传相关材料照片),户籍信息由系统自动调取,选择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应由与入学少年儿童同本户籍的家长申请。

  (2)随迁适龄少年儿童信息采集:填报报名少年儿童姓名及身份证信息、父母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合同)和社保(或营业执照)证照信息等,选择随迁地所在学校。

  (3)家长报名时要认真了解今年招生政策情况以及划片情况,网上填报时要正确选择划片所在学校,错误选择将造成片区学校无法采集到学生的信息,无法按相关政策安排学位就读。错误填报片区学校责任由家长自行负责。

  4.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少年儿童家长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5.结果公布:民办学校已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学位。招生结果将由各招生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公布。

  附件6:

  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民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民办学校2018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12号)要求,严格按照民办中小学“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在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学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经学校申报,今年莆田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莆田砺青中学、城厢区砺成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招生,组织电脑随机派位、面试等的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网上统一报名。有意向选择莆田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莆田砺青中学、城厢区砺成中学七年级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均可参与报名。报名时可通过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中心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2.报名学生类型。分成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学生和新进城小学六年级学生(除中心城区小学之外的所有学生)两种类型。中心城区小学指荔城区的拱辰、镇海街道办事处和城厢区的凤凰山、霞林、龙桥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小学。每位报名学生应根据本人小学六年级就读学校选择相对应的类型(城区小学学生或新进城学生)进行报名。类型选择错误,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3.每位学生只限报1所中心城区民办学校。

  4.报名时间:7月4日-7月6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9:00。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补报。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随机摇号及现场面试指标分配


  (二)时间安排表


  (三)电脑派位

  1.参加报名的学生首先参加该校的电脑摇号招生。

  2.电脑派位组织要求:电脑派位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现场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或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参与电脑派位。

  3.派位方法

  (1)如果报名该校的学生少于电脑派位名额时,则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如果报名该校的学生多于电脑派位名额,实行电脑派位。

  (2)7月7日由学校采用电脑随机的方式为每位报名的学生生成一个报名号,并在该校网上进行公布。

  (3)7月8日,各学校组织上述有关人员代表,实行手工方式,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起始号进行派位,从起始号起的顺延序号均为派位成功对象,额满为止。电脑派位结果立即公布,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签字封存并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现场面试

  参加电脑派位落选的学生,可参加该校7月10日至7月15日组织的现场面试。4所民办学校面试方案及面试时间安排7月9日在各自--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三、录取调档

  1.7月17日至25日,被录取的学生必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确认就读,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2.招生工作结束,各校必须在7月30日前办理学生学籍调档,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

  各民办学校详细招生方案由各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自行提前在本校网站公布。

  四、各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五、仙游县民办学校招生

  仙游县私立一中、金石中学、现代中学、山立学校、南方中学五所民办学校七年级面向全市招生,在莆田教育网 “2018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及仙游县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中的“仙游民办学校报名”选项报名。五所民办学校只限报1所,具体招生计划和方案以仙游县教育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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