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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发钱成网红 莆田小区“私房钱”进谁腰包?

2019-03-15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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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是一时,物业是一辈子。近年来,莆田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状态愈演愈烈,二者本该是“鱼与水”的关系,现在却势如水火。今天东家吵,明天西家闹,仿佛永远没有停歇的时候,首当其冲的就是物业费问题。不过,如果有一天小区物业要给业主发红包,势必会引起大家一番讨论。

  莆田小区业委会给业主发钱成“网红”

  最近,莆田东城1号小区业主乐开了花,业委会要发钱了,2200多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3.2多万元。常规印象里,业主只有交钱的份儿,不少网友发问题物业发钱是什么操作?据了解,业委会资金的公共收入来源,主要是小区的电梯以及户外广告费用,还有小区的停车位,以及举办的各种活动所得的收益,这次业主所得到的红包也是由此而来。业委会通过提前公开告示,对此也得到业主们、街道办事处、住建主管部门一致认同。

  现实中,莆田很多小区均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业主并不直接参与。这导致很多人忽视了这部分收益,甚至认为应该归物业公司使用。一些物业也借此模糊概念,在公共收益的管理分配上,拒绝接受监督,将收益全部装入自己腰包。不过,莆田物业混乱与业主关系,越来越多业委会成立,不少业委会更直接接管小区,物业和业主走上对立、业委会自治也有诸多案列,如万达中央华城、凤凰山别墅等。

  对于炒了物业公司后,业委会是否有钱发红包,业主张先生认为,礼轻情义重,自己也分了122元,但较之从前的物业公司,现在业委会的服务让他们实在感受到了人情味。以前的物业公司,上门上户来讨要费用,搞得心里不舒服,现在业委会的各项收支公开透明,业主也会反过来予以他们最大的信任与支持。

  莆田小区公共收入成糊涂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莆田大型、成熟的商业小区越来越多,小区公共收益随之增加,这些收益本不该成为一笔任由物业操持摆弄的糊涂账。对此,业主权利意识亟待觉醒,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主张权利,如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相关账目并加以审计,监督公共收益的使用和分配。不过遗憾的是,物业给业主“分红”的小区毕竟是少数。

  《物业管理条例》就有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而非物业“私房钱”,应作为常识被普及。按法律规定,这些经营性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因此成立小区业委会作用至关重要。

  莆田一物业管理林先生认为,东城1号是刚建成不久的小区,物业维护得比较好,需要动用的维修资金还不多,业委会发放红包值得肯定。目前莆田很多小区逐渐老旧,电梯等公用设备老化,要维修的地方肯定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如果维修资金有缺口,向业主摊派收钱,通常会很困难。目前莆田物业发放福利问题,长远看是短期行为,应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让经营性收入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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