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预告:PS拍-2015-12号玉湖片区内7.15拍卖

2015-06-24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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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房网讯: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PS拍-2015-12号地块位于莆田市荔城区玉湖片区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32000.21平方米,其中:地块十一土地面积15401.36平方米、地块十二-A土地面积113398.39平方米,地块十二-B土地面积3200.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地块十一为零售商业及商务(办公)用地,地块十二-A为住宅用地及配建科教用地(幼儿园),地块十二-B为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办公、商业40年,住宅70年、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中心)、科教用地(幼儿园)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5]6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地块十一:1、建筑密度≤45%;2、容积率≤4.3(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000㎡);3、主要出入口:溪滨路。(二)、地块十二-A:1、建筑密度≤27%;2、容积率≥1.5且≤3.2;3、绿地率≥30%;4、主要出入口:文溪路。(三)、地块十二-B:1、建筑密度≤30%;2、容积率≤1.5;3、绿地率≥30%;4、主要出入口:文溪路。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幼儿园一座,由土地竞得人无偿建设后移交给荔城区人民政府,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荔城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5-12号地块(玉湖新城地块十一、十二)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协议书见本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5-12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7月14日18:0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3441501040000188;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00158989090016999;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4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4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兴业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13305943376、18005949166、18005948866

  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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