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莆田学院北区、华亭、白塘3幅地块5月12日即将出让

2017-04-21 来源:莆田国土局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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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7-08号莆田学院北区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7-08号地块位于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2184.6平方米。该地块配建幼儿园一所,班数为12班,配建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建筑面积不小于4320㎡,地块中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具体以《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为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协议书具体见该地块《拍卖须知》附件。莆田学院北区通往中区的道路保留至校区搬迁。PS拍-2017-08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科教用地(幼儿园)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证[2017]31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0%;(二)容积率≥1.5且≤2.2;(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东侧规划道路,北侧规划道路,南侧规划道路,西侧规划道路。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7-08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11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7年5月11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7-09号华亭镇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7-09号地块位于城厢区华亭镇旧镇片区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1140平方米。PS拍-2017-09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7]1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5%;(二)容积率≥1.5且≤2.3(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6000㎡且≤7000㎡);(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北侧规划道路,西侧规划道路。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7-09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7年5月11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7-10号白塘镇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11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7-10号地块位于涵江区白塘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9697.71平方米。PS拍-2017-10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涉及河道的改造与利用,以有关部门批准为准。

  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证[2017]40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35%;(二)容积率≥1.0且≤1.2;(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东侧商城东路



  该宗地涉及河道的改造与利用,以有关部门批准为准。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7-10号地块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7年5月11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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