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预告:PS拍-2018-07号妈祖城加油站地块10月9日出让

2018-09-13 来源:莆田国土资源局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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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8-07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嘉泉拍卖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10:3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8-07号该宗地(北岸经济开发区妈祖城加油站地块)位于北岸山亭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986.45平方米。

  PS拍-2018-07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28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0%;(二)容积率≤0.3;(三)绿地率≥15%;(四)主要出入口:南侧。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8-07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8年10月8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嘉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18906019373 18020971805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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