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限价1.4万/㎡!磐龙山庄300亩地块批复 预售有新标准

2019-05-28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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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闻多时的磐龙山庄地块终于有确定消息了!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文件公告,莆田磐龙山庄300亩商住地块批复,出让在即!和2018年10月公布的PS拍-2018-24号、25号磐龙山庄地块限价1.2万相比,此次PS拍-2019-16号磐龙山庄地块限价1.4万/㎡,而且在批售上也有了新的要求。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19-16号(荔城区磐龙山庄片区地块一 )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19-16号(荔城区磐龙山庄片区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19]67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莆政土[2019] 78号)的储备地中划出18591.18 平方米,从荔城区201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404.24平方米,从荔城区2012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8623.73平方米,从荔城区2012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505.53 平方米,从荔城区2012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8829. 83平方米,共计199954.51平方米(其中含道路、绿化用地17812.48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位于荔城区西天尾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 PS拍-2019-16号。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一零售商业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小学、幼儿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该宗地集中商业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自持20年,其他商业自签订出让合同36个月后方可销售;集中自持商业结构封顶后,住建部门才能办理该宗地住宅的预售手续。

  四、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自然资源局莆规审[2019]40号文件为准。根据《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宗地配建的小学、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应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配建的幼儿园、小学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荔城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的单位。本项目地块内规划城市道路、绿化控制带及对应的地下空间不予确权登记,今后应腾退给荔城区政府,并由荔城区政府负责建设。

  五、该宗地河道蓝线设置以水利部门的审批为准。

  六、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市住建局莆建便函[2019] 84号文件实施。

  七、根据《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场市场的通知》(前政办(2018786号)文件精神,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报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272820万元(楼面地价为8500元/平方米),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竟买方式转为公证据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竟得人。该宗地上商品住房( 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4000元/平方米。

  八、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十、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竟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十一、 《关于荔城区磐龙山庄片区地块一无偿配建幼儿园和小学协议书》及《关于荔城区磐龙山庄片区地块一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并公告,具体内容以荔政函[2019] 67号、荔政函[2019] 74号为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荔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荔城区磐龙山庄片区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和小学协议书》及《关于荔城区磐龙山庄片区地块一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

  十二、该宗地抬实时应设定底价, 底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备案地价的原则确定。

  十三、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竟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都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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