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土〔2007〕453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涵江区HG挂-
一、同意从涵江区2007年度城市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中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挂牌出让编号:HG挂-
二、上述七幅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五十年,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上述七幅地块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要求。HG挂-2007-03-02号、HG挂-2007-05-01号出让地块为电子类产业类别,投资强度须达153万元/亩;HG挂-2007-03-04号、HG挂-2007-03-05号出让地块为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类别,投资强度须达72万元/亩;HG挂-2007-07-01号出让地块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类产业类别,投资强度须达80万元/亩;HG挂-2007-07-02号、HG挂-2007-07-03号出让地块为仓储类产业类别,投资强度须达80万元/亩。HG挂-2007-03-02号、HG挂-2007-05-01号、HG挂-2007-07-02号、HG挂-2007-07-03号规划设计条件按市城乡规划局莆规涵函[2007]05号、19号、15号、13号建设用地要求执行,具体是:建筑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化率≤3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HG挂-2007-03-04号、HG挂-2007-03-05号、HG挂-2007-07-01号规划设计条件按市城乡规划局莆规涵函[2007]10号、12号、20号建设用地要求执行,具体是:建筑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化率≤3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四、上述七幅宗地以现状有偿挂牌出让,出让的起始价按照不低于该地段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13.6万元/亩)原则确定。上述地价含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管理费、开发费。
五、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