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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玉湖规划调整?16条官方回复来了...

2023-05-31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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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个月公开意见征集,莆田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修改必要性论证调整方案结果反馈公布了。其中,关于玉湖教育地块、商业地块调整等16个问题,官方一一给予明确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8月6日经市政府批准。为推进玉湖片区建设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优化片区功能布局和公服配套设施,拟对该单元控规进行修改必要性论证研究。

▲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8日在我局网站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现公示已经结束,经分类汇总,在公示期限内共收集到16类公众意见。

  01 公众意见一

  同意

  意见答复:感谢公众的支持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相关群众意见、技术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方案,请您继续关注。

  02 公众意见二

  反对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地块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目前玉湖片区仍缺乏大型商业配套,原规划商业用地能够提升周边小区的商业价值,带动更多就业,吸引更多的人居住。(1)若该商业取消将造成整个玉湖片区基本全为住宅,没有商业配套,降低了生活品质,影响城市市容市貌;(2)该地块用地偏小,且临近路口,不适合做住宅区;(3)损害当时万科七期、玉湖天境、玉湖印象等业主买房看中玉湖周边商业娱乐和环玉湖的湖景房意愿,且降低了临近小区的商业价值,(4)调整作为住宅建设将影响后排万科7期采光、景观视线、安全、生活品质等问题,因此相关业主们要求保留原规划商业用地,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意见答复:经研究,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按原规划保留,建筑限高24米。具体项目建设应按照相关技术规定满足建筑间距、退距、日照等要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建议向主管部门咨询。

  03 公众意见三

  反对市老年教育文体中心西北侧地块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虽然该商业地块已流拍多次,但反对规划调整为住宅区。建议地块调整为与老年文体中心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文化休闲娱乐设施,如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公园、体育馆等。

  意见答复:经研究,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按原规划保留。

  04 公众意见四

  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若调整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或其他用地,建议考虑一类住宅用地等,并限制高度24米以下;在2016年6月莆田城乡规划局召开过座谈会,听取了解万科七期业主的意见,同意对该地块的规划限高24米。

  意见答复:经研究,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按原规划保留,建筑限高24米。

  05 公众意见五

  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局部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问题,玉湖分区已经规划多个幼儿园,在未来预期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仍规划建设幼儿园,是否进行过论证?

  意见答复:(1)经研究,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按原规划保留。(2)规划幼儿园用地布局主要结合《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相关技术规范、片区人口规模及幼儿园服务半径等要求进行统筹考虑。为满足片区教育配套要求,我局将结合相关要求进一步统筹优化片区教育用地布局。

  06 公众意见六

  如果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地块非要改成住宅卖的话,建议可以把大唐玉湖印象马路对面的那块原本规划水利博物馆的位置改成商业地块。

  意见答复:(1)经研究,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西北侧商业用地按原规划保留。(2)鉴于省水利博物馆已另行选址,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片区功能布局和实际发展要求,对原规划文化和教育科研混合用地的规划用途调整进行统筹考虑。

  07 公众意见七

  反对玉湖和悦南侧的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1)目前玉湖片区高楼林立,不应考虑一味的拍地买地来增加财政收入,若再增加高层住宅则影响片区形象和居住环境。(2)完善的教育配套对玉湖片区非常重要,特别是多胎背景下。2022年6月荔城区发改局已对荔城第四实验小学尚书分校进行立项批复,随意调整该小学不利于政府公信力和玉湖片区的整体发展,也将严重损害玉湖和悦业主买房看中南侧小学就近入学的教育配套资源和沿木兰溪的景观视廊,且建设住宅将影响北侧小区采光、景观视线等问题。(3)取消和悦南侧小学,而去扩建玉湖与天妃路交界处的新溪小学,片区小学布局不平衡,上学距离偏远不便;也会让周边交通更加拥堵乱差,且与第四实验小学的距离已超过1500米,认为不符合小学的服务半径800-1000米要求。(4)玉湖东侧教育资源紧缺,如果真想调整增加居住用地,建议将西侧的新溪小学调整为居住用地。综上,市民们强烈要求保留原规划小学用地,坚决反对地块修改。

  意见答复:经研究,玉湖和悦南侧中小学用地按原规划保留。

  08 公众意见八

  荔城第四实小尚书校区什么时候动工、完工?请尽快落实四小尚书校区建设!

  意见答复:具体项目建设不属我局职责,建议咨询属地政府或主管部门。

  09 公众意见九

  建议新溪小学及幼儿园的保留原址,新溪小学刚建教学楼,更换规划未免显得劳民伤财了,希望保留原址扩建。

  意见答复:新溪小学及幼儿园按现状予以保留。

  10 公众意见十

  周边都有一个四小了,还有一个新溪小学。再弄学校哪里有那么多学生。建议直接改了。四小或者新溪小学扩大就可以。

  意见答复:规划小学用地布局主要结合《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相关技术规范、片区人口规模及小学服务半径等要求进行统筹考虑。为满足片区教育配套要求,我局将结合相关要求和公众意见进一步统筹优化片区教育用地布局。

  11 公众意见十一

  目前玉湖片区内现状有一个乱搭棚的脏乱差的菜市场,若是长期存在下去,将来人口更多,对市民买菜不方便,也拉低了片区形象。建议考虑规划一个独立干净整洁的现代化菜市场,或者利用原来要规划商业地块来规划一个独立的现代化的干净整洁的菜市场,更符合片区的发展定位。

  意见答复: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片区商业配套需求和公众意见对商业设施布局进行统筹优化。

  12 公众意见十二

  不接受不喜欢都是住宅堵的要死。

  意见答复:我局将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片区居住、商业及公共服务配套等用地布局,提升片区品质。

  13 公众意见十三

  目前玉湖周围高楼密集,无论从景观上还是宜居上,都不符合“宜商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已有高层专家对此提出了批评,所以,反对将该地块改为住宅,建议改为文旅休闲设施或绿色停车场,解决玉湖周围停车难题,造福百姓。

  意见答复:因该条公众意见未明确提出反对修改的具体地块,且未留联系方式,本次意见不做具体答复。我局将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片区居住、商业及公共服务配套等用地布局,提升片区品质。

  14 公众意见十四

  距离太近,如果盖二类房,危险系数太高,附近居民人身安全不能保证,望上级领导体谅一下老百姓买房不易,后期墙体开裂会很麻烦。

  意见答复:因该条公众意见未明确提出反对修改的具体地块,且电话无法接通联系,本次意见不做具体答复。本次公示仅对《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征求意见,具体项目建设应按照相关技术规定满足建筑间距、退距等要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建议向主管部门咨询。

  15 公众意见十五

  不同意体育公园增加商业用地。

  意见答复:本次《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主要对E-12公园绿地(体育公园)西侧的E-14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并在该商业用地配建地下社会停车场,满足社会停车要求,因此不涉及E-12公园绿地(体育公园)的调整。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片区商业、停车配套需求对商业设施、停车场布局进行统筹优化。

  16 公众意见十六

  鉴于省水利博物馆已重新选址于木兰陂周边,建议原规划地块可用于市水利博物馆等公服设施建设,不要用于房地产开发。

  意见答复: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片区功能布局和实际发展要求,对原规划文化和教育科研混合用地的规划用途调整进行统筹考虑。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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