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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中正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估价有限公司闽中正评报字(2023)第PF202309025号报告书一份)
拍品名称 | 坐落仙游县枫亭镇霞街社区(滨江步行街)D2幢店铺114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
拍卖依据 | 司法拍卖 | |
拍品权证情况 | 1.无证; | |
拍品所有人 | 仙游县枫亭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陈X春、王X珍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商铺2、出让; |
租赁情况 | 无,有其他占有人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以现场情况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查封。 2、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1.拍卖标的物:位于仙游县枫亭镇霞街社区(滨江步行街)D2幢店铺114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建筑面积56.66㎡、房地产法定用途均设定为商铺,实际用途为商铺。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至2048 年02 月28 日止,剩余使用期限均为24.44 年。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场地平整),且红线内已建有多幢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位于第1 层/共17层,层高约5.7米,空间布局:单层商铺,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D2 号楼114 号商铺现状为自隔夹层。平面布局:原设计户型为开间,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D2 号楼114号商铺现状为与D2 号楼113号商铺打通隔间综合使用,且与其他建筑物打通综合使用。店面形状:规则,店面面宽3.9m,宽深比较小,水、电、消防、通讯等设施齐全,外墙为涂料粉刷。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D2 号楼114 号商铺现状为与D2 号楼113 号商铺打通隔间综合使用,且与其他建筑物打通综合使用,室内装修情况如下:入门为卷帘门及玻璃门;地板:为地毯铺地;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涂料粉刷;室内有自隔夹层;水、电设施齐全。一面临街,区域内人流量较大,有较多的沿街店面及商服场所,临滨江步行街,商业繁华度较高建成年份2014年,至价值时点已使用约9 年,钢筋混凝土结构非生产性用房的经济寿命为60 年,价值时点剩余经济寿命约为51年,直线法成新率约为85%。枫亭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C 地块以东、道路以西、后洋南街及民宅以南、蔡襄南街及民宅以北。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2.权证编号情况:无证; 3.限购情况:根据当地政策; 4.税费负担情况: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负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垫付或未申报的,买受人垫付后,自行向出卖方(被执行人)通过诉讼主张。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 ||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4)闽0322执恢21号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9日10时至2025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仙游县枫亭镇霞街社区(滨江步行街)D2幢店铺114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预告登记建筑面积56.66㎡、房地产法定用途均设定为商铺,实际用途为商铺。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至2048 年02 月28 日止,剩余使用期限均为24.44 年。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场地平整),且红线内已建有多幢建筑物。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位于第1 层/共17层,层高约5.7米,空间布局:单层商铺,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D2 号楼114 号商铺现状为自隔夹层。平面布局:原设计户型为开间,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D2 号楼114号商铺现状为与D2 号楼113号商铺打通隔间综合使用,且与其他建筑物打通综合使用。店面形状:规则,店面面宽3.9m,宽深比较小,水、电、消防、通讯等设施齐全,外墙为涂料粉刷。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D2 号楼114 号商铺现状为与D2 号楼113 号商铺打通隔间综合使用,且与其他建筑物打通综合使用,室内装修情况如下:入门为卷帘门及玻璃门;地板:为地毯铺地;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涂料粉刷;室内有自隔夹层;水、电设施齐全。一面临街,区域内人流量较大,有较多的沿街店面及商服场所,临滨江步行街,商业繁华度较高建成年份2014年,至价值时点已使用约9 年,钢筋混凝土结构非生产性用房的经济寿命为60 年,价值时点剩余经济寿命约为51年,直线法成新率约为85%。
枫亭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C 地块以东、道路以西、后洋南街及民宅以南、蔡襄南街及民宅以北。
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1271500元
起拍价:720000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7200元。
保证金:144000元。
三、咨询时间:自2025年12月7日至2025年12月20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通常情况下,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拍卖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2月27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仙游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账号:35050163630700000277-242227)。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月4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西路156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买受人应当在领取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十、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负担,其中,应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向被执行人进行权利主张,本院在案款分配时将不再保留相应费用。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欠费情况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竞买人可以通过本宗司法拍卖公告后面公布的贷款银行办理司法拍卖标的个人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法拍贷)购买拍卖标的。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等由贷款银行审核,竞买人如需申请贷款,请务必于开拍前5日咨询贷款银行个贷中心工作人员。法拍贷具体流程如下:
(1)预审核。竞买人缴存拍卖保证金后,向本宗司法拍卖公告后面公布的贷款银行预先提交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对竞买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出具《贷款意向书》。
(2)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即拟向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成功竞买拍卖房产后,与执行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确认书提交贷款银行。
(3)缴纳首付款。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预审核结果将首付款(含拍卖保证金,即拍卖成交价与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缴纳至执行法院执行款专户。贷款银行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首付款证明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的依次顺延)完成贷款审批。若买受人实际贷款审批金额小于贷款预审核金额的,买受人应在贷款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执行款专户补足首付款(即再补足正式贷款审批金额与预审批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未补足的,本笔司法拍卖房产个人按揭贷款流程终结。
(4)提交保函。贷款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且首付款足额缴纳后,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提交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方保函。
(5)合同签署。收到保函后,贷款银行通知上述买受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相关手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行代收拍卖房产过户所需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签署后,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至执行法院指定账户。
(7)文书送达。执行法院收到全部款项后,根据贷款银行提交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在3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送达拍卖房产过户与抵押所需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再向买受人送达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8)抵押过户。买受人、贷款银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将“解押(解封)﹣过户﹣抵押”三道手续合并办理,无缝衔接。
十四、特别说明:
1.房地产尚未腾空,腾空清场有一定难度,腾空和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至实际交付不动产期间,买受人因无法占有使用该不动产产生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向占有人主张权益。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向我院承办法官了解咨询。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若介意请慎拍!
3.本院只开具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人须知》。
咨询电话:15659540950(博通大成法服)。
承办人:0594-8252552(张法官)。
个贷中心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0594-8298321;
中国银行:0594-8291917;
兴业银行:0594-8258961;
建设银行:0594-8291866;
邮储银行:0594-8285551;
瑞狮银行:15860284231;
农业银行:0594-2248976;
浦发银行:0594-7966895。
农村商业银行:0594-8296544;
详细信息可在http://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