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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 m²)租赁项目

5718元/月

2022-05-12 15:47:59 (2022-05-12日更新)

押一付三房贷计算器
1室
高层/共21层
朝南
普通装修
150.48平米
住宅

出租方式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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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镇海街道阔口社区 莆运股份商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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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 m²)租赁项目150.48㎡5718
基本信息房源编号:948758

小区名称 镇海街道阔口社区 莆运股份商务大楼

房源介绍买房找 郭女士 我看这事靠谱


招租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 m²)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PYFXT

招标单位: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年 5 月 12日





目 录



部分 招租公告

第二部分 招租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租赁合同



部分 招租公告

莆运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 租赁公告
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32号新车站内(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PYFXT
三、标的概况:
1、标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32号新车站(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
2、标的面积:总面积约150.48㎡;
3、租赁年限:三年
4、第二年起,年租金每年递增5%。
5、租赁底价:5718元/月。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3、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租赁要求
1、承租人自行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设计装修必须做好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满足安全要求;若因此造成的意外、伤亡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2、承租者对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承租期间具有保护义务;
3、不得用于经营有严重污染环境行业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标的物现状;
5、不得转让房屋经营使用权;
6、承租人须遵守政策法规,自行承担房屋产生的有关费用;
7、遵守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款项;
8、如遇政策性拆迁或招租方发展需要,合同自然终止(终止时间以政府或招租方通知搬迁为准),双方互不负责;
9、个人意向承租必须本人亲自参与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招租投标承诺函;
(2)报价表;
(3)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或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参会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6)招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单位或企业的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和密封,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
1、报价中标。租赁底价为5718元/月,在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高于底价且为全场的报价为中标价;
2、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且均高于底价的情况下,采取以下做法:(1)如其中一方为原租户,按照“同等条件原租户优先”的原则,招标方可直接指定原租户为中标者。(2)如各投标者均为新租户,则进行第二次投标报价,但参加对象仅限上述各方,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
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且其资质和报价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
八、招租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伍拾肆元整;
2、招租投标人为单位时,招租投标保证金缴纳须以对公转帐或电汇形式;招租投标人为个人时,招租投标保证金缴纳须以个人署名形式。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汽车站,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荔城支行,帐号:1405-0102-0900-8060-429)
3、转账时需备注“莆运商务大楼第14层(150.48㎡)租赁项目PYFXT,招租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4、招租投标保证金须缴交的截至时间为 5月 23日9时,逾期或未缴纳招租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的可在开标会后办理招租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之日起14日内无息退还;
6、投标人恶意干扰招租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租投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招租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招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伍拾肆元整。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确认无未解决事宜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存在将标的物转租、擅自拆改、损坏租赁物等违反合同规定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扣罚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十、时间安排
招租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12日。对招租公告有异议的或需要前往实地查看标的物,请在 5月23日9时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标的物现状,不再提出异议。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14:40-15:10止,莆田汽车站会议室,逾期不予接收;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23日15:10,莆田汽车站会议室
招标文件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翁先生
















附:项目位置图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PYFXT

投标人:

投标日期: 2022年 月 日


二、招租投标承诺函
致: 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贵方发布的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PYFXT )的招租公告,我方已详细审阅,完全同意招租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参加招租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招租投标文件,同意放弃对招租投标文件提出内容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贵方签订项目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同意贵方扣留本次投标意向保证金。
3、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招租投标文件(与招租投标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连同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所提供的响应材料真实合法,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
6、随同本招租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 壹万柒仟壹佰伍拾肆元整为招租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出现在本招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招租投标文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提供虚假招标材料等违规情况,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日 期: 2022 年 月 日


三、招租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150.48m²)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PYFXT
序号 内容 用途 报价(含税)
1 莆运股份商务大楼第14层部分房产租赁项目,面积约为150.48平方米 元/月

投标人(签字盖章):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填写营业执照单位全称)
乙方:(单位的填写营业执照单位全称)
(自然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写字楼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籍共同遵守:
条 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1.1 写字楼坐落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32号 ,不动产产权人为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经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由甲方全权代理该写字楼的租赁事宜,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核对过相关产权证明及授权材料。
1.2 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共_____m2(含公摊面积 m2),位于写字楼 层 ,其中长 m、宽 m。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租赁写字楼作为 使用。
2.2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装修免租期。
第四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标准按以下第 方式执行:
(1)采用固定租金方式的:租金标准为 元/月。
(2)采用递增租金方式的: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租金标准为 元/月;自第 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 %。
(3)其他方式:

4.2 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方式执行:
(1)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2)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首月 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
(3)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每年度首月 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
(4)其他方式:

4.3 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4.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以乙方欠付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_ 元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及其他
6.1 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与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有关管理标准及服务范围详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6.2 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及其它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6.3 因本合同发生的其它有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交付
7.1 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7.2 交付时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并全额收到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时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及时接收。
第八条 装修
8.1 乙方在不影响租赁物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内部装修。
8.2 乙方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书面报甲方审定同意,并办妥有关报建手续后方能施工,若需要经消防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乙方进行的任何装修、翻修、改造或添附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事项详见《房屋装修装饰管理合同书》。
8.3 乙方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自行完善符合本行业的消防设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需并入甲方消防系统的,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不得影响甲方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因乙方的消防设施损坏影响到甲方消防系统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好,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4 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符合对房屋安全的相关标准,且做好防水、渗水处理,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问题或因水或其他原因给相邻用户或建筑结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租该写字楼。
9.2 甲方须定期对租赁物的建筑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
9.3 对供水、供电、甲方名下消防设备等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9.4 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9.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下列事项对乙方或租赁物造成影响的,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1)乙方存在违法经营的。
(2)因乙方装修或对租赁物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
(3)乙方故意破坏或非正常使用租赁物的。
(4)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致的责任事故。
(5)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
(6)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7)因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行为的。
(8)因突发事件,甲方为维护写字楼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的。
(9)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10)属甲方责任以外的消防、安全事故的。
9.6 租赁物返还后,乙方留置在写字楼内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其他费用等应付的款项。
10.2 租赁期内,租赁场所及其内部装修、门窗和乙方增加的附属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租赁期内,若租赁物的建筑主体结构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护。
10.4 乙方负责租赁场所内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汛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和遵守租赁场所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督促。若因乙方原因引起写字楼及其他租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乙方不得在消防通道上堆放任何杂物,因乙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疏散、救援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0.6 若乙方需要以租赁场所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应以自己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乙方保证持证合法经营,不得利用该租赁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或违反行业道德的活动。
第十一条 转让与转租
1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11.2 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时,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1.3 租赁期间,若租赁物产权发生变化或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代理人的,受让方或新代理人享受原出租方的权利并承担原出租方的义务。如有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与新的产权人或新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合同条款文本与新的产权人或新代理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乙方以此为由拒不与新的产权人或新代理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视同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优先承租权
12.1 租赁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市场租金行情推出招租价格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3.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3.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该租赁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3)该租赁物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4)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
(5)其他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3.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租赁物达30日的。
(2)交付的写字楼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安全、健康的。
13.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违法经营或利用该租赁场所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
(2)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或欠缴各项费用达30日的。
(3)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装修影响写字楼安全,或对写字楼造成损失的,或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的,或未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或未办妥有关报批手续擅自施工的。
(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或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且拒不赔偿的。
(7)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拒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
(8)乙方被有关部门查封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3.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13.4款第(2)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乙方欠付租金及其他乙方应缴费用(若有)的总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4.2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13.4款第(1)、(3)、(4)、(5)、(6)、(7)、(8)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14.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5.3款的约定,逾期将租赁物上存在的营业注册地址、电话、网络账号等信息迁出的,甲方有权以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当月租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全部迁出为止。
14.4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13.3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4.5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场地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退还剩余相应的租金,并双倍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退还剩余相应的租金,乙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租赁物的收回
15.1 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逾期归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以当时市场租金或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以较高为准)的双倍向乙方收取逾期(合同终止日之次日起至交还房屋之日止)占用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15.2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属于乙方装修部分中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可由乙方自行处置,但乙方拆除该物件时,不得损坏租赁物建筑结构;对乙方装修的不可分离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应完好、无偿交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出租前的结构原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留置物品在写字楼内,对未经同意留置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15.4 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日内,乙方应将该租赁物上存在的营业注册地址、电话、网络账号等信息迁出,并全部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合同送达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补充协议等文件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相应法律后果作出如下约定:
16.1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2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适用期间
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适用于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协议、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的送达和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争议处理程序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
16.3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变更
若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需要变更,则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其他方,若未提前履行通知义务,则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的送达地址。
16.4 承诺及风险告知
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合同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上述确认的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若有错误,则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第十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条款
18.1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8.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8.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2、《房屋装修装饰管理合同书》;
3、其他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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