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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

24378元/月

2022-09-09 11:06:30 (2022-09-09日更新)

面议房贷计算器
19室 1厅 2卫
低层/共4层
朝南
普通装修
2012平米
写字楼

出租方式整租

看房时间随时看房

小区名称 鲤南镇 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

为了更好沟通,联系时请说:您好,我从莆房网看到租房信息

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2012㎡24378
基本信息房源编号:951445

小区名称 鲤南镇 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

房源介绍买房找 余旭 我看这事靠谱
招租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
及四层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PYFXS

招标单位: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年9月9日





目 录



部分 招租公告

第二部分 招租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租赁合同











部分 招租公告
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
及四层租赁公告

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其位于仙游汽车站部分房产及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PYFXS
三、标的概况:
1、标的地址:位于仙游汽车站A、B区。
2、标的面积:仙游汽车站一层售票厅、候车室前厅东侧320㎡,站房二层东侧525㎡、站房四层1017㎡,站前广场150㎡场地。整体出租总面积约2012㎡。(以附件测绘图为准)
3、租赁年限:15年;
4、第三年起年租金每两年递增5%,直至合同期满。装修免租期5个月,不与疫情减免租金同时享受。
5、租赁底价:年月租金 元/月(其中一层底价定为30元/㎡·月,二、四层底价定为9元/㎡·月,站前广场底价定为6元/㎡·月)。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3、符合招租投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租赁要求
1、承租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设计装修,不得改变或破坏标的物的原有结构,原候车室屋顶不能搭建任何建筑物,标的物与车站功能区东、西、南三面接壤处必须封闭式硬隔离。承租人对标的物的整体装修或改造,改造方案需符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所改造的项目承租人需报消防部门许可,方可进行装修或改造,否则,出租人有权责令撤除,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负。设计装修必须做好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满足安全要求;若因此造成的意外、伤亡问题,相关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按现状出租,在承租期内,承租人自行承担满足其商务经营活动或办公需要的各类设备的安装费用(包括水电增容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容的电力设备安装在原专用变压器的位置。增容后的水电设备产权在承租期结束后归出租人所有。若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出现提前解约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增容后水电设备的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3、承租人需在租赁物内拆除迁移广告牌,由出租人负责申请,具体手续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担。
4、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承租期间具有保护义务;
5、不得转让房屋经营使用权;
6、承租人须遵守政策法规,自行承担房屋产生的有关费用;
7、遵守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款项;
8、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等行为,合同自然终止(终止时间以政府通知搬迁为准),承租方搬迁费以政府文件规定评估为准,双方互不负责。
9、站前广场150㎡场地由出租方划定,如遇企业业务功能变更,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出租人移位安排。
10、楼层防水按层次从高到低逐层负责。
11、个人意向承租必须本人亲自参与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招租投标承诺函;
(2)报价表;
(3)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或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参会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6)招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单位或企业的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和密封,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
1、报价中标。底价为年月租金元/月,在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高于底价且为全场的报价为中标价;
2、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且均高于底价的情况下,采取以下做法:(1)如其中一方为原租户,按照“同等条件原租户优先”的原则,招标方可直接指定原租户为中标者。(2)如各投标者均为新租户,则进行第二次投标报价,但参加对象仅限上述各方,二次投标中的投标金额不得低于原投标金额;
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且其资质和报价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
八、招租投标保证金
1、本招租项目的招租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2、招租投标人为单位时,招租投标保证金缴纳须以对公转帐或电汇形式;招租投标人为个人时,招租投标保证金缴纳须以个人署名形式。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游支行,帐号: );
3、转账时需备注:“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项
目编号:PYFXS)招租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4、招租投标保证金须缴交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17:30时止,逾期或未缴纳招租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的可在开标会后办理招租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自办理之日起14日内无息退还;
6、投标人恶意干扰招租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租投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招租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已交的招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年月租金的六倍缴纳。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确认无未解决事宜后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
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存在将标的物转租、擅自拆改、损坏租赁物等违反合同规定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扣罚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十、时间安排
招租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对招租公告有异议的或需要前往实地查看标的物,请在9月20日18时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标的物现状,不再提出异议。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21日8时30分至9时,仙游县鲤南镇仙游汽车站三楼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21日9时,仙游县鲤南镇仙游汽车站三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 余旭0594-






附:项目位置图
仙游汽车站售票厅 候车厅前厅东边



二楼东边 四楼





站前广场 站前广场





















A区四层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
及四层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PYFXS

投标人:

投标日期:2022年 月 日




二、招租投标承诺函
致: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贵方发布的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项目编号:PYFXS)的招租公告,我方已详细审阅,完全同意招租投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参加招租投标,并承诺如下 :
1、我方已详细审阅招租投标文件,同意放弃对招租投标文件提出内容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与贵方签订项目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同意贵方扣留本次投标意向保证金。
3、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招租投标文件(与招租投标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连同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所提供的响应材料真实合法,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
6、随同本招租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贰佰陆拾捌元为招租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出现在本招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招租投标文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提供虚假招标材料等违规情况,招标人有权没收招租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三、招租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PYFXS
序号 内容 用途 报价(含税)
1 仙游汽车站一层、二层东侧及四层租赁项目(面积约2012㎡) 年月租金
元/月


投标人(签字盖章):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所属的 仙游汽车站部分房产、场地(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籍共同遵守:
条租用场地位置及使用面积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城南东路966号(仙游汽车站),建筑面积约2012㎡,其中一层售票厅、候车室前厅东侧面积约320㎡,站房二层东侧面积约525㎡、站房四层面积约1017㎡,站前广场场地面积约150㎡。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租赁场地作为 使用。
2.2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 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装修五个月(免租金)。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标准按以下第(2)方式执行:
(1)采用固定租金方式的:租金标准为 元/月。
(2)采用递增租金方式的,本合同生效后贰年内,租金标准为 元/月;自第3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具体年租金如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方式:
4.2 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2) 方式执行:
(1)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2)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首月 5 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
(3)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每年度首月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
(4)其他方式:
4.3 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莆田市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仙游支行 。
4.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以乙方欠付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
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5.2 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及其它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全部结清前述费用。
5.2.1 乙方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可由甲方代收代付,乙方应按月于次月 15 日前向甲方交清。
5.2.2 租赁期间,水、电价格若遇政府政策调升,乙方同意按新的水、电价格支付水、电费用。
5.2.3 乙方保证不得对外二次供水、供电,违者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停电、停水,责令停业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租该租赁物。
6.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确保租赁物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正常使用该租赁物。
6.3 若因政府政策或甲方生产需要,需将乙方租用的租赁物作布局变动、改造,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6.4 若甲方融资需要,需将乙方租用的租赁物作为抵押物时,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做好融资的相关手续。
6.5租赁物返还后,乙方留置在场地内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6租赁经营期满后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场地内增容后的水电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他装修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毁坏,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水、电费用等应付的款项。
7.2 乙方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汽车票、行包托运、小件寄存等涉及甲方主业经营项目的业务,不得经营卫生难以达标的行业,如具有汤水类的餐饮业等,经营项目不得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的10天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有权予以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7.3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服从有关部门日常管理,做好营业场所及周边的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工作,做好店前卫生“三包”工作,柜台和商品排列应整齐、美观、大方。
7.4 乙方租赁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扩大使用面积(即搞店外店),若违反,甲方有权清理并没收超范围排列的商品和物品。
7.5 乙方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仪表整洁、文明待客、规范经营。自觉接受政府行业部门和甲方的监管,不得“三无”或伪劣产品,不得出现欺诈顾客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否则造成的负面影响或其他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应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得进行明火作业,日常用电应自觉接受甲方电工的监管,如因乙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租赁物内摔倒等)造成火灾等一切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7.7 乙方应自行办理经营所必须办理的证、照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并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把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存档,无正当理由逾期的,每超过1天加收取租金5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停业的一切经济损失。
7.8 乙方自行对租赁物进行设计装修,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物的原有结构,原候车室屋顶不能搭建任何建筑物。租赁物与车站功能区东、西、南三面接壤处必须封闭式硬隔离。乙方对租赁物的整体装修或改造,改造方案需符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所改造的项目乙方需报消防部门许可,方可进行装修或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撤除,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设计装修必须做好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满足安全要求;若因此造成的意外、伤亡问题,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9租赁物按现状出租,在租赁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满足其商务经营活动或办公需要的各类设备的安装费用(包括水电增容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容的电力设备安装在原专用变压器的位置。增容后的水电设备产权在租赁经营期结束后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出现提前解约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增容后水电设备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7.10乙方需在租赁物内拆除、迁移广告牌,由甲方负责申请,具体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承担。站前广场150㎡场地由甲方划定,如遇企业业务功能变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移位安排。
第八条 转让与转租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转换经营其它行业。
第九条 优先承租权
9.1 租赁经营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市场店面租金行情推出招租价格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租赁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3)租赁物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4)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
(5)其他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安全、健康的。
10.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30日的。
(3)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转换经营其它行业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或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且拒不赔偿的。
10.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有本协议第十条第10.4款第(1)、(2)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乙方欠付租金及其他乙方应缴费用(若有)的总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1.2 乙方有本协议第十条第10.4款第(3)、(4)、(5)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11.3 甲方有本协议第十条第10.3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4 租赁期内,甲方因政府政策性指令需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收回
12.1 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逾期归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以当时市场租金或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以较高为准)的双倍向乙方收取逾期(合同终止日之次日起至交还房屋之日止)占用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12.2 乙方返还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三条 合同送达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补充协议等文件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相应法律后果作出如下约定:
13.1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2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适用期间
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适用于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协议、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的送达和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争议处理程序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
13.3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变更
若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需要变更,则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其他方,若未提前履行通知义务,则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的送达地址。
13.4 承诺及风险告知
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合同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上述确认的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若有错误,则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4.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5.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签署页)
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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