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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胜南小商品市场B幢1层房地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3)闽0902执688号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LC2005866 | ||
土地产权证 | / | ||
标的所有人 | 苏某吕、戴某金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4年6月12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 | |
土地性质 | / | ||
土地用途 | /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 | ||
落户情况 | 不详 | ||
经营情况 | 不详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是、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
抵押 | 是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381.13平方米 | |
公摊面积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
建成年份 | 不详 | ||
装修情况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 ||
房屋户型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房屋楼层 | 总楼层6层,拍品所在楼层第1层 | ||
房屋朝向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周边配套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其他介绍 | (瑕疵备注:该店面被案外人凌某福占有使用,占有使用人承诺于2025年1月底搬离、清空该店面。)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3353944元 | |
费用总价 | 以实际产生为准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关于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胜南小商品市场B幢1层房地产网络司法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25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胜南小商品市场B幢1层房地产,建筑面积:381.13平方米,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楼梯房,房屋规划用途:商业,总楼层6层,拍品所在楼层第1层。(瑕疵备注:该店面被案外人凌某福占有使用,占有使用人承诺于2025年1月底搬离、清空该店面。)
二、起拍价
起拍价:188万元,保证金:37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宁德市互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宁德市互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59007730,微信号:13559616204。本拍品自行看样。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或自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具体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德分行,账号:3111310029471822443,联行号:302403061018)。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有贷款意向的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核并在拍卖开始前作出决定。
竞买人在拍卖中成功拍得标的,应在竞拍成功后十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时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交贷款所需材料,正式提出网拍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核通过后,在竞拍成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出具贷款保证函。
竞买人未按本条第二款指定期限内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交纳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视为该竞买人放弃向网拍贷合作银行贷款意向,该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期限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宁德市互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559007730
法院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注:中信银行宁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辖区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为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司法网上拍卖合作单位,可以为符合授信准入条件的合格竞拍者提供个人信贷支持。
拍卖标的为住宅的,首套房贷款及二套房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房产价值根据成交价与评估价孰低者确定。(详情以银行答复为准)
中信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中信宁德分行零售部陈经理 联系方式15806028963、缪经理 联系方式15959042809
兴业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兴业银行财贸广场支行周经理 联系方式18150331885
泉州银行“网拍贷”业务(接受类型包括工业产房、商业用房、住宅(含别墅)、车位)请咨询: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林经理 联系方式18705032693
邮政储蓄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邮政储蓄银行宁德市蕉城区支行龚经理 联系方式0593-2918868、郭经理 联系方式0593-2886399
工商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林经理 联系方式18759305088、林经理 联系方式18059365778
福建海峡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王经理 联系方式13656957210、王经理 联系方式180603881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辖区支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卓经理 联系方式13950572749、余经理 联系方式15859365925
厦门国际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董经理 联系方式18850736470 、李经理 联系方式18659381567
宁德农商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宁德农商银行普惠金融余经理 联系方式0593-259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