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拍房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一拍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起 拍 价 33.2万
  • 保 证 金6万
  • 加价幅度3000元
  • 评 估 价47.33万
  • 竞价周期1天

本页数据为网络获取,所有数据仅供参考。

标的物介绍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君健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君健房估字﹝2025﹞151 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坐落在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X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商业用房。

租赁情况

根据《三凌广场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编号:SLSG-PT-WTJY-A186、SLSG-PT-WTJY-A185)记载,权利人黄X将估价对象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莆田市三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期限为 10 年又 8 个月,即自 2024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止,自委托经营管理期起始日起,莆田市三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金收益的 10%作为佣金酬劳,剩余租金收益的 90%归权利人黄X所有。另根据《三凌广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LSG-PT-ZLHT-A036)记载,莆田市三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标的物出租,租期为 3 年,即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按固定租金方式计算,租金的结算周期为 1 个租赁季,首期租金期间为 2025 年 02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应交租金为11793 元[租金单价约为 20 元/月²平方米(套内面积),承租面积 196.53 平方米,包含标的物 410-2室、410-2A 室商铺及第三方的其他三个铺位],其后每个结算周期末月 20 日前预付下一个结算周期的固定租金,履约保证金为 7862 元[保证金单价约为 40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承租面积 196.53 平方米,包含估价对象 410-2 室、410-2A 室商铺及第三方的其他三个铺位],租赁期间税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费等由承租人缴纳)

钥  匙

配套情况

以现场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 拍卖对象:

1.坐落: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号]。

2.规模

估价对象总建筑面积为 104.56 平方米[410-2 室为 52.51 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32.93 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 19.58 平方米),410-2A 室为 52.05 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 32.64 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 19.41 平方米)]。

3.用途:为商业用房。

4.权属:权利类型:均为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均为商品房;用途:均为商业;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房屋竣工时间:2014;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天博城市广场;均为 2018 年购置。

土地基本状况:

1.宗地四至

西至柳安街、南至温泉东路、北至区间路、东至区间路。

2.地段等级

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 2022 年度城镇土地等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仙政规〔2024〕4 号)文,估价对象所处地段不在路线价范围内,属于仙游县城区二级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20180007847

.限购情况:具体情况请向当地不动产部门咨询。

.税费负担情况: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可以办理权证转移登记手续的,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由执行法院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协助征收税费函》载明数额从拍卖款中直接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相关图片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 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
查看更多图片
标的物介绍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闽0322119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12410时至125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188号3号楼410-2室、410-2A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仙游不动产权第0010594、0010593号]

2.规模

估价对象总建筑面积为 104.56 平方米[410-2 室为 52.51 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32.93 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 19.58 平方米),410-2A 室为 52.05 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 32.64 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 19.41 平方米)]。

3.用途为商业用房。

4.权属权利类型:均为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均为商品房;用途:均为商业;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5;所在层:4;房屋竣工时间:2014;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天博城市广场;均为 2018 年购置。

土地基本状况

1.宗地四至

西至柳安街、南至温泉东路、北至区间路、东至区间路。

2.地段等级

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 2022 年度城镇土地等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仙政规〔2024〕4 号)文,估价对象所处地段不在路线价范围内,属于仙游县城区二级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473300

起拍价:332000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3000元。

保证金:60000元。

、咨询时间:自2025114日至2025125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通常情况下,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12121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仙游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账号:35050163630700000277-268601)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2025121910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西路156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时间由后续通知)。买受人应当在领取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十、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可以办理权证转移登记手续的,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由执行法院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协助征收税费函》载明数额从拍卖款中直接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或税、金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202511271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四、竞买人可以通过本宗司法拍卖公告后面公布的贷款银行办理司法拍卖标的个人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法拍贷)购买拍卖标的。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等由贷款银行审核,竞买人如需申请贷款,请务必于开拍前5日咨询贷款银行个贷中心工作人员。法拍贷具体流程如下: 

1)预审核。竞买人缴存拍卖保证金后,向本宗司法拍卖公告后面公布的贷款银行预先提交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对竞买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出具《贷款意向书》。

2)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即拟向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成功竞买拍卖房产后,与执行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确认书提交贷款银行。

3)缴纳首付款。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预审核结果将首付款(含拍卖保证金,即拍卖成交价与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缴纳至执行法院执行款专户贷款银行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首付款证明材料3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的依次顺延)完成贷款审批。若买受人实际贷款审批金额小于贷款预审核金额的,买受人应在贷款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执行款专户补足首付款(即再补足正式贷款审批金额与预审批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未补足的,本笔司法拍卖房产个人按揭贷款流程终结。

4)提交保函。贷款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且首付款足额缴纳后,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交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方保函。

5)合同签署。收到保函后,贷款银行通知上述买受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相关手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行代收拍卖房产过户所需的《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签署后,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至执行法院指定账户

7文书送达。执行法院收到全部款项后,根据贷款银行提交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在3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送达拍卖房产过户与抵押所需的《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再向买受人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8)抵押过户。买受人贷款银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将解押(解封)﹣过户﹣抵押三道手续合并办理,无缝衔接

、特别说明:

1.房地产尚未腾空,腾空清场有一定难度,腾空和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至实际交付不动产期间,买受人因无法占有使用该不动产产生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向占有人主张权益。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向我院承办法官了解咨询

2.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3.涉案标的物分多本权证,本次拍卖按整体拍卖。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坐落四至、房屋结构与证载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案房产与案外人的房产相互打通、合并使用,部分原有分隔墙已拆除,涉案房地产的外观、结构等已发生了变化。过户时需要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修复。

4.根据《三凌广场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编号:SLSG-PT-WTJY-A186、SLSG-PT-WTJY-A185)记载,权利人黄X将估价对象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莆田市三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期限为 10 年又 8 个月,即自 2024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止,自委托经营管理期起始日起,莆田市三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金收益的 10%作为佣金酬劳,剩余租金收益的 90%归权利人黄X所有。另根据《三凌广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LSG-PT-ZLHT-A036)记载,莆田市三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标的物出租,租期为 3 年,即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按固定租金方式计算,租金的结算周期为 1 个租赁季,首期租金期间为 2025 年 02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应交租金为11793 元[租金单价约为 20 元/月²平方米(套内面积),承租面积 196.53 平方米,包含标的物 410-2室、410-2A 室商铺及第三方的其他三个铺位],其后每个结算周期末月 20 日前预付下一个结算周期的固定租金,履约保证金为 7862 元[保证金单价约为 40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承租面积 196.53 平方米,包含估价对象 410-2 室、410-2A 室商铺及第三方的其他三个铺位],租赁期间税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费等由承租人缴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人须知》。

咨询电话:17720790786(博通大成法服)。

承办人:0594-8253221(林法官)。

个贷中心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0594-8298321;

中国银行:0594-8291917;

兴业银行:0594-8258961;

建设银行:0594-8291866;

邮储银行:0594-8285551;

瑞狮银行:15860284231;

农业银行:0594-2248976;

浦发银行:0594-7966895。

农村商业银行:0594-8296544;

详细信息可在http://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二十三


同区域法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