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预告:PS拍-2016-02号国际商贸城地块2.16拍卖

2016-01-21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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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房网讯: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正月初九)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PS拍-2016-0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控规范围内,东至福厦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涵港大道,北至规划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56088.48平方米,其中地块A用地面积2421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1461.25平方米,其中回购安置房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44623.17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0584.4平方米,剩余出让部份的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4668.32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1585.36平方米;地块B用地面积为103081.31平方米;地块C用块面积为28794.1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0233.88平方米,其中回购安置房中住宅建筑面积12319.58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251.08平方米,剩余出让部份的住宅建筑面积15663.22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地块A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地块B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地块C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40年,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宗地涉及河道的改造和利用以有权机关的批准为准。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5]177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为:地块A详见规划文件附件2;地块B建筑密度≤35%,容积率>1.0且≤1.05,绿地率≥30%;地块C:建筑密度≤35%,容积率>1.0且≤1.05(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及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绿地率≥30%;


  该地块涉及安置房回购按照PS拍-2016-02号地块关于《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安置房回购协议书》、《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上规定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安置房回购协议书》、《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协议书见本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6-02号地块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6年2月15日18:0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3441501040000188。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00158989090016999;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14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15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B幢1308

  联系电话:13599888058 13799626692

  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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