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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被取消廉租保资格 两当事人退款竞“赖账”

2012-03-19 来源:湄洲日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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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取消廉租保障资格须退还租赁补贴, 两当事人却如此“赖账”

  一个称退款要看心情

  一个竟退入自己账户

  涵江区两户被取消廉租保障资格的申请户,去年年底被要求退还享受的租赁补贴,至今仍未结清。其中一户申请户声称何时退款要看心情.另一户曾“按时”退款的申请户则是将款额退入自己的账户上,然后再将单据交给区住房保障中心。
   
  这两户申请户是涵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驾驶员郑某和白塘镇政府退休人员陈某,分别需要退还租赁补贴720元和2268元。其中,郑某已退还了360元。据涵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统计有误,原本需要返还两季度租赁补贴的郑某只还了一个季度的,工作人员再次发出还款通知时,对方以“不是他的错”和“在外地”为由不配合还款。  

  3月15日下午,记者与市住建局有关人员一起来到涵江区住房保障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用电话与郑某取得联系,对方称自己在外面做事,不想多说。过了一会儿,他回电话说暂时不想退款,要等其心情好的时候再说。
   
  而工作人员拨打陈某在廉租保障资格申请表中留下的手机号码时,提示音告知该号码是空号。随后,工作人员又与白塘镇政府取得联系,对方表示也没有陈某的联系方式。记者在翻阅材料时看到有一张账户名为陈某的汇款单,汇款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金额刚好是2268元。
   
  该中心主任姚韶勇告诉记者,退还租赁补贴的要将款项存入指定的账户,并将存款凭证交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去年1 1月中旬,陈某“按时”交了存款凭证。不过,工作人员在核查材料过程中发现该存款凭条的户名是她本人,她将钱存入的是自己的账户。工作人员随即与其联系,发现对方的手机号码已暂停使用。
  
   姚韶勇介绍说,2010年和2011年廉租房准入标准是人均月收入要分别低于880元和1040元,每人每月1平方米补贴7元。记者翻阅了郑某和陈某的廉租保障资格申请表,这2户申请户2009年提交的申请表中的收入证明分别是500元/月和450元/月,盖有所在单位的印章。
   
  去年年底,涵江区对包括这2户在内的43户在职及退休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09年和2010年的申请资格进行复核,有29户不符合。其中,郑某和陈某逾萁睹未提骐收入证明复核材料,按规定是不符仑涤件。 

  姚韶勇说,在催促租赁补贴款时会经常遇到对方不配合的情况,经多次催促下,大部分申请户还是退还了租赁补贴。目前,追回已领的租赁补贴款计4万多元。值得一提的是,有3户家庭是主动申请退出的。

  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 去年全市68户廉租户退出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对1032户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开展年度复核,经复核,2011年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计964户,不再符合廉租住剧果障资格退出68户。
 
  针对保障性住房中“骗租骗售”的情况,市住建局严把保障性住房巡查督查关,做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各县区的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开展年度复核,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给予取消。享受租赁补贴的,停发补贴并追回已领的租赁补贴款;享受实物配租的,根据实际情况,或是被“请出”廉租住房.或是以市场价缴纳租金。同时,该局每季度都会组织有关执法人员上门走访入住户,了解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住户是否存在外租的情况。
   
  此外,为严把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置关,我市结合经济情况、市民收入、居住水平和房价水平等,动态调整入住标准。在分配管理环节上,把紧审核和分配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透明操作。为加强房源后续管理,我市还设立台账,做到每户一档。
   
  据了解,我市自2008年启动廉租房补贴及实物配租工作,目前各类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共有1681户,已累计发放租赁补助237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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