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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限期优惠政策 推动二手房交易

2009-06-06 来源:海峡都市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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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份以来,福州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上升。造成这一行情的很大原因在于,购房者为了在规定期限内享受政策利好。因为这些鼓励购房而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大多截止时间是今年12月31日。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利用税费优惠拉动市场消费是否存在延续性,还需看宏观经济面和房市的复苏情况,购房者不应盲目担忧。

  福州的陈先生有一套市中心2005年购买的房子,面积大概100平方米。因为嫌面积小,去年开始考虑换房。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房价100万计算,如今买方契税征收0.5个百分点,比原来少1个百分点,可以省1万元钱。而由于超过两年的房产,卖方免征5.55%营业税,卖方省5万多元;个人所得税超过2年全免,又可省下近万元钱。这税费优惠前后对比,买卖双方一累加,可省下7万多元。

  据了解,在国家此前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我省今年又加大了契税优惠力度。自200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暂免征契税。此外,还新增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0.5%征收,比原来下调了1个百分点。

  记者注意到,这些优惠政策大多截止到今年年底,而明年优惠是延续、取消还是调整优惠幅度都是一个未知数。

  省内房产专家刘福泉表示,这主要看整个宏观经济面和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如果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稳步复苏,那么国家很可能取消或者减小优惠幅度。但是,如果整个经济和房产走向疲软,而房地产消费对国家经济还起重要拉动作用,优惠就可能延续下去。

  刘福泉坦言,目前国家没有物业税等方式来限制炒房,如果炒房交易比例太大,对房市的长期稳定会造成负面影响,国家应该也会重点考虑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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