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快讯:关于PS拍-2010-4号地块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2010-04-04 来源:市招投标中心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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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S拍-20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政府2007年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PS拍-2010-4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1、经市国土资源局及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备案合格的拍卖机构(莆田市辖区外拍卖机构须已在莆设立分支机构);2、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AA级以上(包括AA级)资质的拍卖公司;3、拍卖会须由具备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的拍卖师主持进行。

  三、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报名须同时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已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交主持人本人的拍卖师资格证书)。4、本公司资质评定证书。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须于2010年4月6日上午8:30至8:50交至市国土资源局驻招投标中心窗口(市机关7号楼四层),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市招投标办牵头会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对拍卖机构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随机抽取确定。

  五、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64号精神执行,拍卖机构不得以低于拍卖底价成交。拍卖不成交的,拍卖机构不得收取任何佣金,并承担流拍地块的相关代理费用,流拍后由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不接受前三年拍卖程序不规范的拍卖企业报名。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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