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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破)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西路888号地下114室车位

起 拍 价 12.8万
  • 保 证 金1万
  • 加价幅度1500元
  • 评 估 价15.06万
  • 竞价周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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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破产企业信息

破产企业名称

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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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详情描述

标的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西路888号地下114室房地产

权证情况: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C201416937号,开发商土地总证已办理莆国用(2008)第J00803号、第J01535号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另一本国有土地证未办理,目前未完成土地证分户,土地使用权期限商业至2047年12月21日、住宅至2077年12月21日。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5310

标的所有人: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

1、房屋用途:车库/车位;

2、租赁情况:不确定;

3、土地性质:出让地;

4、现占有使用情况:由他人使用。

提供的文件:

1、《不动产登记簿》;

2、《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土地总证未分户);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估值:150600元人民币;

税费: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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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usong.taobao.com)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西路888号地下114室,详情如下:

规划用途:车库/车位,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详见《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公开拍卖涉及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西路888号地下105室、107室、108室、109室、110室、111室、112室、113室、114室、115室、116室、117室、119室、120室、121室、122室、123室、124室资产评估报告闽国仁评报字(2025)第0007号》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缴费凭证,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且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无法补全的,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优先购买权人及通知

经认定,本车位的小区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在价格同等情况下,优先购买权利人优先于其他购买人,但不优于其他同样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业主。本小区业主决定参加竞拍并主张优先购买权,请务必于上述竞买开拍前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业主有效证明(比如业主产权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款支付凭证、业主身份证等),经管理人确认业主身份后方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看样和自行尽调

有意者可于2025年5月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15:00-16:45),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一旦参与竞拍(无论是否尽调或咨询),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本次交易及过户所产生的由双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竞买人承担。若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在承担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参加竞买视为同意承担前述费用。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尾款应于2025年5月11日前(具体的截止时间节点以系统显示为准)由竞得者缴入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户名: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040210020010000389450;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并注明“破产案号:(2019)闽0302破1号;款项性质: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下114房地产拍卖尾款竞得者应在交齐拍卖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在管理人向法院及税务局申报取得相应的文件后,由管理人通知买受人到本管理人处(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962弄16号3层福建大涵律师事务所)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过户材料,具体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故其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而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管理人将在报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后依法向原买受人追索。

九、特别提醒

1.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先行充分了解国家、莆田市以及城厢区关于不动产购买及过户的政策,管理人不对不动产的过户事宜作任何保证;若买受人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关于购买不动产相关政策规定的购买资格的,请务必尽早先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国土部门咨询购买不动产必要的前置程序及充分了解是否具备过户的可能性,若由于买受人未履行相关前置程序或因不具备购买资格等致使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一切责任、风险以及产生的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拍卖标的目前由他人占有使用,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所以请买受人在竞卖前必须仔细调查拍卖标的物,自行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腾房时间、过户时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需自己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无论是否尽调、现场看样或咨询),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以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故请慎重参与竞拍。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如应充分考虑涂销抵押、解除查封所需时间对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如果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成交后,本管理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协助买受人清场和移交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与标的物占有使用人进行交接。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的过户协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过户所要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目前整个楼盘只能先行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土地登记手续暂不能办理,需协调相关部门后才能办理。

6、不动产是否存在租赁关系,无法确定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后书面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过户所要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5.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5806044632;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962弄16号3层福建大涵律师事务所。

 

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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