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

城厢区肖厝路东段工程项目批复

2022-12-07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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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厢区肖厝路东段工程项目又有最新消息,建设用地已经批复,合计划拨6060.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周边居民以后通行将更加便利。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厢区肖厝路东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厢区肖厝路东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城自然资文〔2022〕285号)等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城厢区201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地〔2012〕1172号)中划出1058.61平方米、棠坡储备地(土地证号:莆国用〔2006〕C2007185号)中划出2570.2平方米、城厢区2007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文〔2007〕446号)中划出2431.29平方米,合计划拨6060.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厢区肖厝路东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城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七、原莆城土〔2022〕38号同时废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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