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

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批复

2022-04-25 来源: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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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按批复内容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占地33亩,选址涵东街道卓坡社区。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2〕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1999平方米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地块基本情况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消息: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阜阳市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涵江区涵东街道卓坡社区(人民街与湖园路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约21998.89m2。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43200m2,拟建6幢444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77700.5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4997.23m2,不计容建筑面积22703.31m2。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472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57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376.38万元,基本预备费1347.62万元,房屋征迁补偿费18988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收入及财政拨款。

  六、建设期限:30个月。

  七、工程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原则同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评估意见,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节能审查意见,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须重新报我局审查。

  八、环境保护: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内容执行,加强工程施工、项目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等项工作落实到位。

  九、工程招投标:请你单位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及时将项目招标情况上报我局。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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