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

超107亩!涵江江尾村征地方案,安置房效果图

2022-11-18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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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最新公告,拟拟征收涵江区白塘镇江尾村集体土地7.1878公顷,该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白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涵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21号

  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听证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住宅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位于涵江区白塘镇江尾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涵江区白塘镇江尾村集体土地7.1878公顷,其中:水田0.9941公顷、果园0.3897公顷、其他园地1.8726公顷、沟渠0.0204公顷、设施农用地0.0253公顷、坑塘水面0.2724公顷、农村道路0.0555公顷、村庄3.5578公顷。拟使用国有河流水面0.1002公顷。

  拟征收土地1.2804公顷,其中:沟渠0.0204公顷、设施农用地0.0253公顷、坑塘水面0.2724公顷、农村道路0.0555公顷、村庄0.9068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江尾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白塘镇江尾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果园0.6、其他农用地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执行。房屋拆迁由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797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96人),其中发放安置补助费797人,采取社会保障安置683人。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白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白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白塘湖片区规划

  据悉,白塘湖片区被列入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3+3”行动计划之一,既是融入主城区先行区的发展目标,也是推进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的现实需求。按规划白塘湖片区项目西起涵港大道、东至鉴前路延伸、南至木兰溪、北至南环城路,涉及江尾、上梧、集奎、镇江、镇前、南埕、后宫、洋尾等8个村,涉迁户数约4800户,计划征迁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征迁土地面积2413亩,可腾出土地3934亩。


▲白塘湖片区改造(仅参考)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阜阳市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涵江区白塘江尾安置区项目(项目代码:2208-350303-04-01-507346)。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涵江区白塘镇南环城路与涵港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规划用地面积72879.67m²。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14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03646.93m²(计容建筑面积233214.93m²),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管线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1297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1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757.14万元,基本预备费5887.86万元,建设期利息607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9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和财政拨款39720万元。

  五、建设期限:工期36个月,预计2023年1月开工。

  六、工程节能方案: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七、工程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


▲白塘湖片区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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