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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我市20个用海项目获批实施 用海面积达1176.98公顷

2010-12-16 来源:莆田晚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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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获得省政府批准用海项目20个,用海面积达117698公顷,约占全省1/3多,位居全省沿海6地市第一,收取海域使用金1579288万元,为全市列年之最。 

  据介绍,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服务项目用海,助推港城崛起,今年以来,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多条项目用海服务措施。该局建立全员服务机制,为项目用海提供最便捷服务。聘请国家海洋局海洋三所、福建海洋研究所和厦门大学等科研单位的相关资深专家教授,作为莆田市项目用海顾问,指导莆田用海规划,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提供专家技术咨询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项目用海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必须向用海申请单位或海域使用权人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和应提供的全部材料。
   
  同时,建立零滞留运转模式,凡属该局职权范围内预审、审核、核准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用海项目,局内运转时限1个工作日,实现当日项目“快件”零滞留,为所有重点项目用海提供“绿色通道”。设立全天候监督平台,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专门受理项目用海投诉,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确保政令畅通、办件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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