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先生说,7月29日晚,他路经小区外一未出租的空店面时,一条狗正蹲在那里。他没在意,不料经过它身边时,它突然蹿上来咬伤了他的小腿。他将狗赶走后,认出这条狗是小区看管建筑材料的依伯养的,便去找依伯理论。依伯将他伤口上的污血挤出并赔不是,但一听说詹先生要去医院治疗时,立即表示狗不是自己的,是流浪狗。
一个多月过去了,詹先生打完狂犬疫苗,却始终没人出来为此事负责。他说这条狗在这已经一年了,自己被咬伤后,它还一直在小区里。小区里的狗咬人,物业应该负责。
但小区物业的负责人说,曾看到这条狗在小区里活动,但这条狗不是物业养的,物业应负什么责任,要等警方调解。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没看到这条狗,詹先生所说的那名看管建筑材料的依伯也不在。
对此,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林柏冬律师说,詹先生应该去找狗主人,狗主人有责任赔偿。如果这条狗是流浪狗,詹先生被咬伤的地点是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詹先生可找物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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