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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逾1800元

2009-05-05 来源:莆田晚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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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莆田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增幅位居全省九设区市第三位。其中,工资性收入的主体地位依然稳固,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仍成为重要补充。
      
  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据调查,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9.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受市、县(区)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影响;二是提高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标准,促进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
      
  财产性收入增加,但增幅大幅回落。据调查,今年一季度,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股市持续走低,居民投资股票的热情不断降温,储蓄意愿增强,利息收入大幅增加,人均储蓄款30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城镇居民人均从中获得利息收入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1%。但因受到占财产性收入87.1%的出租房屋收入增幅大幅回落的影响,导致财产性收入增幅大幅回落。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20.7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599元,增长9.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10.7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逐步到位,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年初,我市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10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城镇居民家庭来自单位和社会转移性收入增加。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7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392元,增长24.4%;人均社会救济收入增长44.3%。
      
  此外,由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市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略有下降。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4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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