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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各县无权制定中招购房加分照顾政策

2009-06-08 来源:海峡都市报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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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昨日就永安“中考购房加分”事件正式表态:各县无权制定中招照顾政策

  针对三明永安市“中考购房加分”事件,昨日省教育厅正式表态,称这项中考照顾政策将招生与经济
利益挂钩,明显违反了教育部与我省中考中招有关政策规定,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规范中考中招工作程序。

  而由本报独家披露的永安两所私立校享受政府给予的特殊升学照顾政策,昨日永安市教育局表示此举违背教育公平公正原则,予以纠正,正式取消。

  县级政府不得越权出台中招照顾政策

  省教育厅昨日在向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下发的一份通知中称:近日,三明永安市出台了“城区买房中考加分”的照顾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这种把招生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教育部与我省中考中招有关政策规定,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目前,虽然“城区买房中考加分”的政策已被纠正,但在社会上已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中考中招工作程序。省教育厅明确指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由设区市负责制订,各设区市制订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任何将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都要予以纠正。

  省教育厅称,今后省、市一级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中考中招加分政策,县(市、区)一级更不得越权擅自出台中考中招照顾政策。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照顾政策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地也要及时公示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取消两私立校特殊升学政策   

  由本报独家披露的永安两所私立校———三明外国语学校和永安南区实验幼儿园享受政府给予的特殊升学照顾政策,昨日永安市教育局正式宣布取消。

  昨日上午,永安市教育局向本报发来《关于民办三明外国语学校和永安南区实验幼儿园有关学生升学照顾政策的说明》。“说明”中介绍,2005年6月,永安市通过招商引资,利用社会力量办学资金9000万元,用于办民办三明外国语学校和民办南区实验幼儿园。“说明”中说,2006年9月三明外国语学校开始招生办学,当年招生比较顺利,但到了2007年秋季招生出现了较大困难。为了鼓励、扶持民办三明外国语学校和南区实验幼儿园,永安市政府决定给予这两所学校特殊的升学照顾政策。其中,三明外国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在升高中时享受3至10分的照顾分;南区实验幼儿园的幼儿升入小学就读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就读城区小学。

  永安市教育局称,对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招生政策,两校的升学照顾政策有悖教育公正公平原则,应予以纠正,决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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