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楼面价1549元/㎡!吴松锋1.88亿夺秀屿坝津安置房地块

2020-09-30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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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09月30日上午10:00,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参与本次地块竞拍的有8号王志强、9号吴松锋(盈龙置业),起拍价为1.85亿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经过三轮叫价,最终9号吴松锋(盈龙置业)以1.88亿元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为1549.5元/㎡。

  PS拍-2020-22号地块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4935.42平方米。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点(计容建筑面积≥100m2,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m2,不足百户按百户计)。应配建:社区卫生室(计容建筑面积≥30m2)、文体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200m2)、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m2)、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通信接入机房(建筑面积≥100m2)、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米)、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点应集中设置;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2、该宗地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无偿交付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所涉及不动产产权一并办理给秀屿区人民政府。3、该宗地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PS拍-2020-22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42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1.0且≤2.7,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4100m2且≤26000m2,其他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二)建筑密度≤30%;(三)绿地率≥25%;(四)建筑限高分为两个区域,具体为58米和80米(详见附图),住宅建筑层数应≥7层,并应满足有权机关的控高要求。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其中对列入省住建厅棚改项目清单,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有关规定执行。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拟采取土地公开出让及房产整体回购模式建设,整体回购平均单价:地上回购平均单价5830元/m2,地下回购平均单价3000元/m2,回购总价约为79055万元。

  按《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房产整体回购协议书》第八条建设周期与交房期限约定为:甲方(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房产并交付乙方,交付时全部工程应通过消防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气象验收及规划验收合格。


  按《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第五条建设周期与交房期限约定为:甲方(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手续由甲方负责)36个月内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包含规划和消防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述要求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时在36个月建设期内完成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给乙方,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动产产权证由甲方在办理住宅不动产产权证时同时办理。

  该宗地涉及的《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房产整体回购协议书》、《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莆秀政函[2020]106号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房产整体回购协议书》,与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西马二路北侧地块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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