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限价8500元/平米!高铁板块青山路地块7月30日拍卖

2020-07-10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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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20-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厦门中胜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10: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20-15号地块(青山路南侧地块二A)位于秀屿区高铁片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126.9平方米。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幼儿园(设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120m2,计容建筑面积≥4000m2)、居家养老服务点(计容建筑面积≥100m2,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m2,不足百户按百户的标准配置)、社区卫生室(计容建筑面积≥30m2);文体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200m2),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m2),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通信接入机房(建筑面积≥100m2),避灾点(设置一处,可结合幼儿园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米),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2、该宗地无偿配建的幼儿园不动产产权归秀屿区教育局,无偿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不动产产权归秀屿区人民政府。3、该宗地配建的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点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地块航拍图

东地块即为本次拍卖地块

  PS拍-2020-15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32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1.0且≤1.7,其中零售商业(邻里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1200m2且≤1500m2,应沿西侧定尾路设置,其中应设置一处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2,应设独立出入口;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应≥4000m2;其他为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二)建筑密度≤23%;(三)绿地率≥30%;(四)建筑高度控制:住宅建筑高度≤33米,黄海高程≤51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幼儿园建筑高度≤15米。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宗地涉及的《关于青山路南侧地块二A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及《关于青山路南侧地块二A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莆秀政函[2020]78号文件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秀屿区政府签订《关于青山路南侧地块二A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及《关于青山路南侧地块二A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20]113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366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8500元/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0-15号地块为人民币叁仟叁佰万元整(¥33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7月29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法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4、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厦门中胜拍卖行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

  联系电话: 18030390508

  厦门中胜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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