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限价9000元/㎡!黄石莆兴路42.19亩地块7月30日拍卖

2020-07-10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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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20-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20-14号地块位于荔城区黄石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8126.27平方米(约42.19亩)。

  PS拍-2020-14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社区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600-13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150-220m2);健身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720m2);居家养老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560m2,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m2,不足百户按百户的标准配置)。应配建商业服务(计容建筑面积>100m2且≤150m2);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通信接入机房(建筑面积≥100m2);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其它要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应集中设置并设置明显对外出入口。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2、该宗地无偿配建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不动产产权归荔城区黄石镇政府。3、该宗地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莆兴路西侧地块示意图

地块大致航拍示意图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33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1.0且≤2.1;(二)建筑密度≤25%;(三)绿地率≥30%;(四)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34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市住建局莆建便函[2020]114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宗地涉及的《关于莆兴路西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荔政函[2020]120号文件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荔城区黄石镇政府签订《关于莆兴路西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

  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266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9000元/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0-14号地块为人民币贰仟贰百万元整(¥22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7月29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法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4、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新世纪广场B区339

  联系电话: 13615993993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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