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预告:PS拍-2020-24号涵西街道加油站地块12.1拍卖

2020-11-09 来源:莆房网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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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20-24号地块位于涵江区涵西街道(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100平方米。

  PS拍-2020-24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47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0.4;(二)建筑密度≤20%;(三)绿地率≥15%;(四)建筑高度控制≤12米。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01月15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02月15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0-24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17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11月30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法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18005948866

  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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