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黄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6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函
根据城市规划、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荔政函〔2018〕233号)及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推进协议出让类民生项目建设用地并联审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莆国土资文〔2017〕184号、〔2018〕248号),经研究,现将黄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6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一、用地情况
荔城区黄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6地块位于莆田市黄石镇区片区范围内,四至:东至玉龙社范围,南至荔城区医院,西至隆兴北路,北至旧街;宗地面积约1442.35㎡(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医疗卫生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一)建筑密度≤45%;
(二)容积率≤2.29;
(三)绿地率≥30%;
(四)主要出入口:北侧;
(五)建筑高度≤24m。
四、建筑间距、退让及高度、风格等要求
(一)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三)建筑退让绿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一)市政公用设施配建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设置。
六、市政规划要求
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其他要求
(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执行。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三)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附件: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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