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

公告:PS拍-2015-08号泗华滨溪地块3月24日拍卖

2015-02-28 来源:莆田国土资源局 用手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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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5-08号地块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73955.57平方米(含河道,其中地块A1土地面积169643.05平方米,地块A2土地面积4312.52平方米)。


  该宗地块A1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文件莆规编[2014]209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①1.5≤容积率≤1.89(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82270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及服务设施建筑面积);② 建筑密度≤24%;③绿地率≥30%。

  该宗地块A2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用地)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文件莆规编[2014]209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①容积率≤0.8;② 建筑密度≤25%;③绿地率≥30%。

  该宗地涉及河道的改造和利用以有权机关的批准为准。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5-08号地块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3月23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1、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3441501040000188;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00158989090016999。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23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23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兴业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13305941339、18005949166、18005948866

  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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