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物业与业主开始是“鱼与水”的关系,但慢慢的一些小区就会出现矛盾。莆田越来越多小区物业矛盾问题不断,深究其中缘由,大都是利益问题。
近日,关于莆田一小区物业因未公示部分公共收益被罚款,消息牵动着业主们的神经,虽然罚款不多,却让业主大快人心。
01
部分公共收益未公示
被处罚25000元!
经过多轮物业整治后,大部分小区物业按要求公示公共收益,但仍然有物业在玩“猫腻”,隐藏了部分公共收益,这个事就发生在仙游滨海新城小区。
据了解,滨海新城小区物业利用公共部位建设二轮电动车充电桩进行经营,却未将相关的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这个小区物业方面管理混乱,整改期限到了以后,根本拿不出账本等材料。另外,物业与充电桩建设方有几份合同,也同样理不清账目。
据了解,该物业公司名为仙游县宏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的规定,被仙游城市管理局罚款2.5万元。
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范围: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02
物业应该做什么?
业主有哪些权利
在现实中,一些物业公司常常“管理”权大于“服务”,加上小区公共区域收益不透明、公共维修基金滥用现象频出,面对业主质疑,物业也常常有恃无恐...
物业收业主物业费,就必须承担相关服务义务。物业管理包含的内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
业主可以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选举业主委员会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和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业主表面看起来权力很大,但是前提需要大多数人的一致同意,比如成立业委会,那么就可以有效制约物业的不良行为,甚至换物业公司。
例如当年东城一号筹建业委员会后,成功罢免物业,着实让小区红了一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区房价起伏。有了先驱者,近年来不少小区成功筹建业委会,如骏欧龙盘小区、九华幸福苑、富力尚悦居等等。
写在最后
总结一下,有物业时遇到物业违规的糟心事,可以联系城市管理局,但不论换物业还是成立业委会,还是会遇到各种新问题。
如果担心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建议成立监委会或者由街道对业委会人员进行监督,提供法律和程序上的指导,帮助协商和解决问题。希望物业、业委会能够做好沟通桥梁工作,切实从小区业主角度出发,建设和维护好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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